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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辉信息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6
Mar 10,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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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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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090 证券简称:同辉信息 公告编号:2026-033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公告
股东(麻燕利)作为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征集人作为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符合《证券法》《公 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征集条件,并保证其在本公告 披露后至代为行使股东权利之日持续符合征集条件。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辉信息”) 于 2026 年 3 月 9 日收到股东麻燕利先生发送的《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麻燕利公开征集表决权报告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麻燕利先生(以下简称 “征集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3,769,33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9%,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6 年 3 月 19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并委托同辉信息董 事会办公室代为签收《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股东麻燕利公开征集表决权报告书》内容如下:
一、征集事由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股东(麻燕利)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拟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向公司全体 股东征集表决权。
征集表决权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
1、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3、选举非独立董事
-
3.1 非独立董事赵起高
-
3.2 非独立董事李雪飞
-
3.3 非独立董事孔凡峰
-
3.4 非独立董事王薇
-
3.5 非独立董事李兴华
-
3.6 非独立董事谢钊
-
3.7 非独立董事许学银
3.8 非独立董事吴赋珅
4、选举独立董事
-
4.1 独立董事魏强
-
4.2 独立董事雷洁
-
4.3 独立董事叶玫
-
4.4 独立董事王克敏
-
4.5 独立董事张晋宏
-
4.6 独立董事周轶洋
二、征集主张及理由
1、征集主张
征集人对本次股东会有关征集议案的全部表决意见如下,并以下述表决意 见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说明:征集人不接受与征集人表决意见不一致 的委托)。
|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同意 |
| 2 | 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同意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 3 | 非独立董事选举 | —— |
| 3.1 | 非独立董事赵起高 | 同意 |
| 3.2 | 非独立董事李雪飞 | 同意 |
| 3.3 | 非独立董事孔凡峰 | 同意 |
| 3.4 | 非独立董事王薇 | 同意 |
| 3.5 | 非独立董事李兴华 | 反对 |
| 3.6 | 非独立董事谢钊 | 反对 |
| 3.7 | 非独立董事许学银 | 反对 |
| 3.8 | 非独立董事吴赋珅 | 反对 |
| 4 | 独立董事选举 | —— |
| 4.1 | 独立董事魏强 | 同意 |
| 4.2 | 独立董事雷洁 | 同意 |
| 4.3 | 独立董事叶玫 | 同意 |
| 4.4 | 独立董事王克敏 | 反对 |
| 4.5 | 独立董事张晋宏 | 反对 |
| 4.6 | 独立董事周轶洋 | 反对 |
2、征集理由
征集人作为同辉信息创始股东之一,始终高度关注并支持公司长期稳定发 展,坚决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
征集人认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 规定,及《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应尽快落实并执行相关规定。
关于董事选举相关议案
征集人认为:
自2023年10月以来,战投方南天数金(北京)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相继 向公司派驻核心管理团队,在公司面临被立案调查的危机期间,有效稳住了经 营局面,保障了公司的持续运转,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和员工的利益不受损 害,征集人对管理团队为公司经营发展付出的巨大努力予以充分认可。
当前,因大股东提出换届要求,同时公司两名独立董事辞职,公司启动董 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战投方存在撤出公司的较大不确定性。若战投方撤出,将 直接导致双方合作全面破裂,过去两年多来战投方及管理层为持续经营付出的 努力付诸东流,公司将面临融资授信受到严重影响,无法正常申请银行贷款; 与战投方协同开展的业务无法持续,失去稳定收入来源,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 将遭到毁灭性冲击。加上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风险这一现状,将 严重损害全体股东的权益。
在战投方的支持和资源协同下,沿着公司既定战略方向推进,才能稳定公 司经营基本面,从而保障可持续发展,修复市场信心,真正维护全体股东的共 同利益。
本次由征集人及联合方共同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其中3人为公司 核心管理人员,熟悉公司业务现状、内部治理等方面,具备稳定公司经营、推 动战略落地的工作能力。陈雪飞女士具有法学专业背景,且担任战投方高管, 能够更好的衔接战投方与公司的协同发展,助力公司更好的完善合规体系、维 护治理稳定。
同时,中小股东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代表进入董事会,可以打破大股东单 一提名、单方面主导公司的治理局限性,提升公司治理透明度和公信力,促使 公司更健康规范发展。
综上,为了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防范单一股东单边治理的失衡情 形,征集人决定公开征集投票权,呼吁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团结一致,共 同维护公司稳定与长远发展。征集人不接受与征集人表决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三、征集人情况
1、征集人基本信息
姓名:麻燕利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泰中路25 号B 座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及占比:3,769,336 股,1.89%
2、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其他利害关 系。
四、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至2026年3月16日(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 东。
(二)征集期限
2026 年3 月11 日至2026 年3 月18 日
(三)征集程序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 内容逐项填写表决权征集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 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 他相关文件。具体如下:
-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供下述文件:
-
(1)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签章;如系 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 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 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应提供下述文件:
(1)股东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 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第三步: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的前述文件可以先通过电子邮件将上述文 件原件扫描件送达后,再将原件通过挂号信函、特快专递信函方式、委托专人 送达或其他可以签收确认的方式送达指定地点。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的,以电子 邮件到达指定邮箱日为送达日。采取挂号信函、特快专递信函、委托专人方式 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 话:010-82476677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泰中路25 号B 座1 层101 号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 东提交的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 书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须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后为 有效:
(1)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本公告确认的方式在本次征 集投票权截止时间(2026 年3 月18 日18:00)之前送达指定地点;
(2)股东提交了符合要求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及授权文件;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有关信息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 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4)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 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其他事项:
(1)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 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 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 (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
(3)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 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 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 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 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4)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时应 明确对于征集事项以外的其他提案的表决意见。股东未在授权委托书中对表决 方式作具体指示的,将视为股东授权征集人按照征集人的意见进行表决。
(5)本次征集表决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不进行有偿或者变相有偿征 集表决权的活动;征集人保证不会利用或者变相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进行内幕 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6)征集人不接受与征集人表决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五、备查文件
《股东麻燕利公开征集表决权报告书》
征集人:股东(麻燕利) 2026 年 3 月 11 日
附件:
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人/本公司作为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本股东是在对征集人麻燕利 先生(以下简称“征集人”)征集表决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情况 下委托征集人行使表决权。本委托书签字人签署本委托书前已认真阅 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并披露的《公开征集表决权公告》、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 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表决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且已履行了本股东必要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并已经得到充分合法授权。 本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表决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本股东将 所拥有的权益的全部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征集人。
在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会”)之前,本股东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本 股东撤销表决权授权委托的,应当于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撤销, 撤销后征集人不得代为行使表决权。本股东未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 权之前撤销,但本股东出席股东会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 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表决权委托授权,表决结果以本股东提 交股东会的表决意见为准。
本股东作为委托人,兹委托征集人代表本股东出席于2026年3月 19日召开的本次股东会,并代表本股东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如下全部
议案进行如下表决:
| 议案进行如下表决: | |||
|---|---|---|---|
| 议案名称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2、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 3、非独立董事选举 | —— | ||
| 3.1 非独立董事赵起高 | √ | ||
| 3.2 非独立董事李雪飞 | √ | ||
| 3.3 非独立董事孔凡峰 | √ | ||
| 3.4 非独立董事王薇 | √ | ||
| 3.5 非独立董事李兴华 | √ | ||
| 3.6 非独立董事谢钊 | √ | ||
| 3.7 非独立董事许学银 | √ | ||
| 3.8 非独立董事吴赋珅 | √ | ||
| 4、独立董事选举 | —— | ||
| 4.1 独立董事魏强 | √ | ||
| 4.2 独立董事雷洁 | √ | ||
| 4.3 独立董事叶玫 | √ | ||
| 4.4 独立董事王克敏 | √ | ||
| 4.5 独立董事张晋宏 | √ | ||
| 4.6 独立董事周轶洋 | √ |
注:
-
1、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4 人,独立董事应选人数3 人。 2、征集累积投票规则说明:
-
(1)非独立董事:
委托人有权行使的表决票数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非独立 董事人数的乘积数,且该票数只能投给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例:若股 东持股数量为N 股,则其选票总数=N*4。委托人在4.1,4.2,4.3, 4.4 议案中投全部同意票或按照累积投票制分配。
-
(2)独立董事:
-
委托人有权行使的表决票数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独立董
-
事人数的乘积数,且该票数只能投给独立董事候选人。例:若股东持 股数量为N 股,则其选票总数=N*3。委托人在5.1,5.2,5.3 议案中 投全部同意票或按照累积投票制分配。
-
(3)累积投票表决权分配说明
-
委托人可在董事候选人之间分配其表决权,既可分散投于多人,
-
也可集中投于一人。
-
3、征集人不接受与其表决意见不一致的委托,但独立董事按照
-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股权激励事项公开征集表决权的除外。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联系方式: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委托人持股数(以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准):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结束。
上述委托人的权利,以及在累积投票制的投票分配权,一并授权 征集人行使。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