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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碳谷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5

Nov 6,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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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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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077

证券简称:吉林碳谷

公告编号:2025-127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控制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 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兴新材料”)的通知,国 兴新材料股权结构、国兴新材料与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化 纤集团”)之间委托管理关系拟发生变动。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权控制结构变动的情况

近日,吉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 与化纤集团签署了《国兴新材料64.52%股权转让协议》。上述股权转让已经取 得市国资委批准,尚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 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通过反垄断审查。

上述国兴新材料股权转让完成后,市国资委不再直接持有国兴新材料股权。 在本次国兴新材料股权转让完成后,国兴新材料成为化纤集团全资子公司,市 国资委于2023年12月28日下发的《吉林市国资委关于授权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代行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职能的通知》(吉市国资 发【2023】105号)将终止执行。

本次交易完成后,鉴于市国资委直接、间接持有化纤集团67.09%的股权, 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市国资委。

综上,上述股权控制结构的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动。

二、控股股东股权控制结构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控制结构变动,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国兴新材料,公司实际控制人 仍为市国资委。化纤集团由变动前的公司控股股东国兴新材料的委托管理方, 变更为国兴新材料的控股股东,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三、备查文件

《吉林市国资委关于同意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将国兴新材料64.52%股权转 让至化纤集团的批复》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