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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源股份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22,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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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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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055
证券简称: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7

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加强和规范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内部环境、宏观经济以及政策法规持续变化,可能导致原有控制活动不适用或出现偏差,对此公司将及时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部门及2家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合计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信息系统、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等事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具体如下:

1、组织架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建立了以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为基础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业务运营和管理的需要,设置了市场部、销售部、业务管理部、研发部、压铸技术部、工模部、项目部、产品工艺技术部、试制车间、采购部、财务部、信息管理部、物流部、基建部、质量部、规划部、人力资源部、行政部、EHS部、证券法务部、审计部等部门,制订了《公司组织架构及职责变动管理规定》《部门职责汇


编》等文件,并对子公司进行有效管理,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对优化业务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和实施内部控制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成效。

2、人力资源

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包括《招聘管理规定》《培训管理规定》《薪酬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人才激励制度》《岗位编制管理规定》《离职管理制度》等,涵盖了人力资源聘用、培训管理、薪酬福利、岗位变动及离职管理等多方面,规范了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

3、资金管理

公司制定了《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资金支付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往来款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内容涵盖:预算编制与控制、资金支付审批流程、货币资金安全与合规管理、往来款项核算与风险控制等,注重职责分工、审批流程和风险控制。财务部门负责人对本公司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及时纠正和完善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确保资金营运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4、采购与付款

公司制定了《采购核价管理制度》《物料采购管理制度》《设备采购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办法》等采购管理制度,严格规定了采购业务工作流程,对关键环节设置了流程审批。公司建立了供应商评估和准入机制,根据市场情况和采购计划合理选择采购供应商和采购价格,根据情况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报告期内,采购与付款业务所涉及的部门及人员能够按照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各环节的控制措施能被有效地执行。

5、销售与收款

公司制定了《销售计划编制规定》《销售合同、销售订单管理制度》《寄售管理制度》等销售管理制度,内容涵盖:销售计划管理、客户管理、产品价格管理、发货与开票管理、应收账款管理、订单及合同管理、产品退换管理等。公司


销售与收款业务有明确的分工与授权,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本报告期内,销售与收款所涉及的部门及人员能够按照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各环节的控制措施能被有效地执行。

6、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存货盘点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呆滞存货管理制度》《废料管理制度》等资产管理制度,明确了资产的采购、入库、领用、报废等流程,并实行岗位分离,使资产管理的关键环节得到有效控制。公司重视资产的日常管理,归口管理部门划分及职责明确,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防止资产流失。

7、研究与开发

公司制定了《研发项目管理制度》,就研发项目的立项申请、研发费用的归集和核算、研发资料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根据实际需要,结合研发计划,提出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且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审批过程中,公司重点关注研究项目促进企业发展的必要性、技术的先进性以及成果转化的可行性,使研发项目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8、信息系统

公司现有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系统)、制造执行系统(MES系统)、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系统)等,通过规范信息系统的业务操作,增强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合理性,为建立有效的信息与沟通机制提供支持保障,减少人为失误因素,提高公司现代化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经营效率提升。

9、关联交易

公司持续规范实施关联交易管理,在建立与实施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过程中,强化对关键业务或者关键环节的控制,规范关联交易和审批权限,保证关联交易会计记录和价格执行机制的准确性和适当性,确保公司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规定了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和关联人回避表决制度,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10、财务报告


公司制定了《财务核算管理制度》,建立了完备的会计核算体系,按照不相容岗位分离及相关岗位互相牵制的原则,公司财务部门设置了较为合理的财务核算岗位和职责权限,并配备了具备从业资格的从业人员。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执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及各项财务制度,防止错误和堵塞漏洞,为保障财务数据准确、控制和防范财务风险提供了有力保证。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如实、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股东等提供可靠、真实的会计信息。

(二)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研究确定了适合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分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别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进行衡量。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 营业收入 净资产 资产总额
重大缺陷 利润总额的5%≤潜在错报金额 营业收入的2%≤潜在错报金额 净资产的5%≤潜在错报金额 资产总额的2%≤潜在错报金额
重要缺陷 利润总额的2.5%≤潜在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 营业收入的1%≤潜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2% 净资产的1%≤潜在错报金额<净资产的5% 资产总额的1%≤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2%
一般缺陷 潜在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2.5% 潜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1% 潜在错报金额<净资产的1% 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①公司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及财务相关信息披露等方面发生重大违规事件;
②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未能有效发挥监督职能;
③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之外的其他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
重要缺陷 ①公司财务报表、财务报告的编制不完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披露要求,导致财务报告出现重要错报;
②公司以前年度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重要错报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标准主要依据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影响的范围以及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等因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大缺陷 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2%≤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要缺陷 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2%
一般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政府部门处罚,且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②决策程序不科学,因决策失误导致重大交易失败;
③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大量流失;
④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重要的经济业务虽有内控制度指引,但没有有效运行;
⑤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②决策程序不够完善,因决策失误导致重要交易失败;
③重要业务制度执行中存在较大缺陷;
④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内控体系基本健全,在合规性、有效性等方


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在公司未来经营发展中,公司将结合自身发展实际需要,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