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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众汽车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Dec 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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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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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8030 证券简称:德众汽车 公告编号:2021-118
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召开。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唐勇先生、蒲卫国先生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审阅《2021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 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利润水平及未来发展潜力,符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及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就 2021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二、 关于《关于修改 < 公司章程 > 的议案》及《关于制定上市后公司治理制 度的议案》
经仔细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章程》的修订以及相关公司内部治 理制度的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公司由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变更 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监管环境、适应制度均发生了变化,需要相应地调整 《公司章程》及内部治理制度。
议案涉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 第十六条:(四)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调整、决策程序、执行情况及信息 披露,以及利润分配政策是否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我们核查后认为,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制定上市后公司 治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唐勇、蒲卫国 2021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