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捷迅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3

Mar 14, 2023

73138_rns_2023-03-14_e5927578-503a-4cbb-b4ca-f59515340c7c.html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2643 捷迅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2/03/14 發言時間 13:51:49
發言人 葉子菁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92-9461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議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公告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12/03/1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1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16
3.股東會召開地點:禾馥蒙得理安-內湖展演廳
(台北市內湖區陽光街321巷10號1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1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11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1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本公司111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5)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11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全面改選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18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16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
東,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2)提案受理期間:自112年3月30日起至112年4月10日17時止。
(3)提案受理處所:捷迅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4號4樓)
(4)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相關事項如下:
行使期間:自民國112年5月17日至112年6月13日止。
電子投票平台: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https://www.stockvote.com.tw/evote
(5)如因疫情影響,因此發生須變更股東常會開會地點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