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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股份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2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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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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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创新股传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登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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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座20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此码用于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验。

报告编码:京26DE4HTKOB


目录

一、鉴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06年10月25日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locatio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座20层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话(tel):010-51423818 传真(fax):010-51423816

关于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6)第00002384号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野股份”)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田野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由于田野股份被立案调查尚未有调查结论,以及财务报表存在未更正的会计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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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错,截至报告日,田野股份管理层尚未完成自查工作,可能影响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准确性。

我们认为除前述事项的影响外,后附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编制。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田野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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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 覃东伏
中国注册会计师: 贵东侠
中国注册会计师: 3天信
2026年4月26日

第2页共2页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2年12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关于同意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99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3年1月19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3】10号)通知,公司股票于2023年2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3.60元/股,初始发行股数5,0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4,991,502.6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5,008,497.39元。截至2023年1月16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2023】010004号)。

2、行使超额配售权

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3年3月3日行使完毕。2023年3月6日,公司收到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730.40万股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26,294,400.00元,扣除新增发行费用944,085.29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350,314.71元。2023年3月6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2023】010016号)。

3、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说明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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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对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足完成项目的部分,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解决,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拟投入募集资金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海南田野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工厂建设项目 9,000.00 7,035.88
2 海南达川热带特色产业扩产项目 9,000.00 12,000.00
合 计 18,000.00 19,035.88

注: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议案一《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和议案二《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名称变更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将募投项目“海南自贸港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和“海南达川热带特色产业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分别延至2026年12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将“海南自贸港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名称变更为“海南田野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工厂建设项目”。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项目 金额(元)
1、募集资金总额 206,294,400.00
减: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税) 9,433,962.27
等于: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 196,860,437.73
加: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5,214,954.23
减:置换发行费用(不含税) 6,229,710.14
减:支付银行手续费、账户维护费 2,737.35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52,290,207.51
其中:
(1)海南田野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工厂建设项目 32,290,207.51
(2)海南达川热带特色产业扩产项目 120,000,000.00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43,552,73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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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已与保荐机构、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田野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海南自贸港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营业部、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达川食品有限公司负责海南达川热带特色产业扩产项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海南达川热带特色产业扩产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海南达川于2024年8月28日申请办理并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后,子公司海南达川与公司、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即随之终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约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得到切实执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存储方式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营业部 660000016490000020 43,543,797.49 活期
海南田野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2201021519200390097 8,939.47 活期
海南达川食品有限公司 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981280120000105198 - 已注销
合计 43,552,73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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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募投项目: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0,450,107.77元,公司拟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50,450,107.77元,具体情况如下:(1)海南自由贸易港智能工厂(一期)10,591,100.00元,(2)海南达川热带特色产业扩产项目39,859,007.77元。

截至报告期末,该募集资金置换已完成。

(2)发行费用:

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6,229,710.14元,拟置换发行费用金额为6,229,710.14元。

截至报告期末,该募集资金置换已完成。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4、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名称变更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议案一《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和议案二《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名称变更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募投项目“海南自贸港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和“海南达川热带特色产业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分别延至2026年12月31日和2025年3月31日,将“海南自贸港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名称变更为“海南田野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工厂建设项目”。

(2)调整募集资金投入方式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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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海南达川食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海南达川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达川”)增加注册资本12,000万元,具体方式为公司将以借款方式投入到海南达川扩产项目募集资金12,000万元,转入对其增资,增资完成后,海南达川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3,50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5年度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不存在问题。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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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净额 190,358,812.10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23,367.5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2,290,207.5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募集资金用途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海南田野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工厂建设项目 不适用 70,358,800.00 2,723,367.51 32,290,207.51 45.89% 2026年12月31日 不适用
海南达川热带特色产业扩产项目 不适用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100.00% 2025年3月31日 不适用
合计 - 190,358,800.00 2,723,367.51 152,290,207.51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项目,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1、海南田野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工厂建设项目总体计划用地面积134.4亩,公司于2024年取得项目全部用地后启动项目设计。项目设计阶段海南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管理委员会要求将已取得的两宗项目用地合宗后方可报批,公司2025年5月取得合宗后总面积134.4亩的不动产权证(权证编号:琼【2025】琼中县不动产权第0000593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手续。
2、海南达川热带特色产业扩产项目已于2025年3月完成验收并投入试运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全部验收完成,达到可使用标准,正常使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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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不适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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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2082881146K

营业执照

(副本)(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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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市场主体身份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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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持续普通合伙)

类型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尊农、乔久华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资产评估、工程建设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出资额 9411万元

成立日期 2013年11月04日

主要经营场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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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9日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

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

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


证书序号:0014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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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主任会计师:

经营场所:北京市丰台区碧泽路20号民1号楼南楼20层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证书编号:11000167

批准执业文号:京财会许可〔2013〕0066号

批准执业日期:2013年10月25日

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部门依法审批,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凭证。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4、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应当向财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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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北京市财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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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国国际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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