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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赛科技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Dec 1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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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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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晶赛科技 发行人 )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 )超额 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行使完毕。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 “ ” 国元证券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担任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 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 获授权主承销商 )。国元 证券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 层挂牌发行公告》(以下简称 《发行公告》 )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国 元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18.32 元/股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T 日)向网上投资者超 额配售 1,781,700 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 行的部分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情况

晶赛科技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自公司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含第 30 个自然日,即自 2021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4 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 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晶赛科技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国元证券作为本次发行 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 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

晶赛科技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18.32 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 11,878,300 股的基础 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1,781,700 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 13,660,000 股,发行人总股本由 52,838,300 股增加至 54,620,000 股,发行总股数占超 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1%。发行人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

1

为 3,264.07 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 11,878,300 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 21,761.05 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25,025.1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2,198.13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2,826.99 万元。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者 与发行人及国元证券已共同签署《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之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本 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实际获配数量
(股)
延期交付数量
(股)
限售期安排
1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545,850 545,850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2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3,218 263,218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3 铜陵国元种子创业投资基金
有限公司
262,009 262,009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4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218,340 218,340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5 首正泽富创新投资(北京)
有限公司
218,340 218,340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6 嘉兴金长川贰号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218,340 218,340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8,340 55,603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合计 1,944,437 1,781,700 -

发行人应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后的 3 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付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 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1 年 11 月 15 日) 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增发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0899252071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2

增发股份总量(股): 1,781,700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 -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晶赛科技主要股东持股及锁定期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后(超额配
售选择权行使前)
本次发行后(超额配
售选择权行使前)
本次发行后(全额行使
超额配售选择权)
本次发行后(全额行使
超额配售选择权)
限售期限
数量
(股)
占比
%
数量
(股)
占比
%
一、限售流通股
侯诗益 20,983,000 39.7117 20,983,000 38.4163 自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锁定十二个
月;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可转让持有公司股份的
25%,离职后半年内,
不得转让其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
侯雪 14,701,200 27.8230 14,701,200 26.9154 自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锁定十二个
月;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可转让持有公司股份的
25%,离职后半年内,
不得转让其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
铜陵晶超
投资管理
有限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
2,800,000 5.2992 2,800,000 5.1263 自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锁定十二个月
铜陵晶益
投资管理
有限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
1,050,000 1.9872 1,050,000 1.9224 自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锁定十二个月
广州视源
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
公司
- - 545,850
0.9994
自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锁定六个月
国元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 - 263,218
0.4819
自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锁定六个月

3

铜陵国元
种子创业
投资基金
有限公司
- - 262,009
0.4797
自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锁定六个月
江海证券
有限公司
- - 218,340
0.3997
自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锁定六个月
首正泽富
创新投资
(北京)
有限公司
- - 218,340
0.3997
自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锁定六个月
嘉兴金长
川贰号股
权投资合
伙企业
(有限合
伙)
- - 218,340
0.3997
自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锁定六个月
安信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162,737
0.3080
218,340 0.3997 自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锁定六个月
青岛稳泰
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158,298
0.2996
158,298
0.2898
自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锁定六个月
青岛晨融
壹号股权
投资管理
中心(有
限合伙)
158,296 0.2169 158,296
0.2099
自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锁定六个月
合肥悦时
景晖股权
投资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
114,629
0.2996
114,629
0.2898
自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锁定六个月
小计 40,128,160 75.9452 41,909,860 76.7299 -
二、无限售流通股
小计 12,710,140
24.0548
12,710,140
23.2701
-
合计 52,838,300
100.0000
54,620,000
100.0000
-

五、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对应的募集资金金额

因本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3,264.07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3,033.11 万元。

4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包含超额配售),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25,025.1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2,198.13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2,826.99 万 元,拟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年产10亿只超小型、高精度SMD
石英晶体谐振器项目
20,000.00 20,000.0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600.00 2,826.99
合计 25,600.00 22,826.99

六、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明确,公司 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

2021 年 9 月,公司与国元证券签署了《关于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之主承销协议》,明确授予国元证券行 使本次公开发行中向投资者超额配售股票的权利。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国元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 行使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 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 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 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5

(此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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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签字):
高 震 徐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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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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