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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赛科技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Nov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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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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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 款项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 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 年 10 月 1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晶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 〕 3295 号)的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366 万股新股(含行使 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18.32 元 / 股,发行股数 1,187.83 万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7,610,456.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9,671,671.73 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7,938,784.27 元。截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 出具了容诚验字 [2021]230Z0254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公 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 投资总额(调 整后)( 1) |
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 2) |
投入进度(%)( 3)=(2)/(1) |
|---|---|---|---|---|---|
1 |
年产10 亿只超小型、高精度 SMD 石英晶体谐振器项目 |
安徽晶赛科 技股份有限 公司 |
197,938,784.27 |
0 |
0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合肥晶威特 电子有限责 任公司 |
0 |
0 |
0 |
| 合计 | - |
- |
197,938,784.27 |
0 |
0 |
= 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净额(不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三、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款项的基本情况和操作流程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成本, 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拟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 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以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材料、设备、工 程等款项。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 、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所需 的申请、审批、支付等程序,须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 、财务部建立专项台账,逐笔统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 按月编制汇总明细表,并定期抄送保荐机构;
3 、对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以募集资金支付银行 承兑汇票保证金,并以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形式存储于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开设 的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中;
4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在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内以该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开 具银行承兑汇票,并用于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材料、设备及工程等款项;
5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其利息将直接用于兑付到 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资金,剩余不足支付部分由公司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 直接支付。兑付完成后,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应及时以邮件或书面形式 通知保荐机构;
6 、保荐机构对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保荐机构有权采 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 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 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 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 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 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材料、设备、工程等款项之相关事宜。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 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 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相关事宜。
3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 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流动性 及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 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相关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款项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
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 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本次通过开立募集资金 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相关事宜未违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 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本次通过开立募集资金 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事项可以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通过开立募集 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相关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核查 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高震 徐明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