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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大催化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Oct 25,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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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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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0974 证券简称:凯大催化 公告编号:2023-070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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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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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议召开地点:全资子公司浙江凯大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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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长兴县城南工业园区经五路 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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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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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0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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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洪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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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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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谭志伟、郑刚、唐向红、朱建林、史莉佳、彭兵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 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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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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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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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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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 号— 独立董事》,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2023 年 10 月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 〈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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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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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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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 号— 独立董事》,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2023 年10 月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议 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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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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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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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 号— 独立董事》,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 2023 年10 月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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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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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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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 号—
独立董事》,公司拟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 2023 年10 月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76)。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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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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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 号— 独立董事》,公司拟对《承诺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2023 年10 月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承诺管理 制度》(公告编号:2023-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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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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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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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 号— 独立董事》,公司拟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
2023 年10 月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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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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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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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 号— 独立董事》,公司拟对《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 2023 年10 月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利 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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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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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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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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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 号— 独立董事》、《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 号—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2023 年10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公告编号:202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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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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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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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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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内 部审计制度》。详见公司于2023 年10 月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内部审计制度》(公告编号:2023-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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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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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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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 号— 独立董事》,公司根据有关规则,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详见公司于2023 年10 月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累积投票 制实施细则》(公告编号:2023-082)。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 号— 独立董事》,公司根据有关规则,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公司 于2023 年10 月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编号:2023-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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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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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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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 号— 独立董事》,公司根据有关规则,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详见公司 于2023 年10 月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公告编号:2023-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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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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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 号— 独立董事》,公司拟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 修订。详见公司于2023 年10 月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公告编号: 2023-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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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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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任命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健全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控管理体系建设、强化科学决策程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 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 号——独立董事》等及其他相关规则,现公司拟在董事会下 设审计委员会并任命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 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且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 集人,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任命朱建林、史莉佳、郑刚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朱建林为召集人,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期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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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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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3 年11 月15 日召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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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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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