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优机股份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6

Apr 20, 2026

58957_rns_2026-04-20_2e83bdab-a873-4214-b489-c9b47ce454d0.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920943
证券简称:优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债券代码:810011
债券简称:优机定转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英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和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唐英凯,男,1970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证券律师、金融学教授。1992年7月至1994年8月,任吉林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究部工程师;2000年6月至2003年8月,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2007年6月至今,四川大学商学院财务管理系副教授、教授。2013年2月至今,任四川大学商学院财务管理系教授;2015年6月至今,任四川省科技金融同业协会副秘书长;2022年7月至今,任北京思睦瑞科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月至今任四川托璞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


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3次董事会议、4次股东会议。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如下:

独董姓名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次数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缺席董事会次数 是否连续2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 出席股东会次数
唐英凯 13 13 0 0 0 4

2025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1、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具体事项 发表意见
2025.2.19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草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同意

| | | 公司债券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其审核报告的议案》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 --- | --- | --- |
| 2025.4.10 |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 |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其审核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 2025.4.27 |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同意 |
| 2025.9.29 |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 同意 |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类别 应出席次数 现场或通讯出席次数 发表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同意
提名委员会 0 0 -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本人不存在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同时积极向管理层了解公司各季度的经营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予以重点关注。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一同与公司财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等人员进行沟通,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时跟进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交审计报告,确保公司年报资料及时披露。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强化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利用股东会的契机,听取中小股东、投资者的关切和意见,解答他们关于公司治理、股东权益保护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问题。同时,积极参与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高度关注切实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确保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16天。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通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管理层交流、审阅材料等形式,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主动与公司管理层持续保持沟通,听取管理层汇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同时,关注企业外部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情况,利用自身所处行业相关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为公司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密切关注并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方面的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3、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积极参加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各类培训课程,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履职能力。

在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本人不存在被北交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也未发现公司存在此类情况。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2025年度,本人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参加了北交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董培训及公司举办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合规培训等。通过培训与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事项的认识、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建言献策,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九)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积极配合与支持本人履职。公司管理层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能够及时完整地向本人提供各次会议的相关资料,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除日常出席会议外,本人通过微信、视频、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认真核查了需经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及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上述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披露的财务数据和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在董事会中就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投出了同意意见。本人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5年度,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情形。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诚信履职、勤勉尽责的原则,在工作中保持独立,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不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本人能够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6年度,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忠实地履


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也将继续加强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充分利用本人的专业技能与经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继续为公司合规运营、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唐英凯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