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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智科技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3
Aug 22,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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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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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70726 证券简称:鸿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2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广东 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同一表决权仅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9 月7 日下午14 时。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 年9 月6 日15:00—2023 年9 月7 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 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 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 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 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 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 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 热线电话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普通股 | 870726 | 鸿智科技 | 2023 年9 月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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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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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广湛路高速路口西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 合大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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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3 年8 月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发布的公告:《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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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3 年8 月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发布的公告:《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8)。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 议案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规定 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 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修 改或终止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二)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 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三)决定是否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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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设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及其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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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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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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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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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停牌的,决定回购顺延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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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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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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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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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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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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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人应当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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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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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自然人股东应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单位印章的营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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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复印件、负责人证明书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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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电话方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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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登记时间:2023 年9 月7 日下午13:3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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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登记地点: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广湛路高速路口西公司综合大楼一楼会 议室
四、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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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陈莹;邮编:524051;电话:0759-3836022; 传真:0759-3717800;邮箱:[email protected];地址:广东省湛江 市坡头区官渡镇广湛路高速路口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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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费用:现场会议出席人员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8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