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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好医疗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Nov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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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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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1-077

证券代码:872925 证券简称:锦好医疗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并在精选层挂牌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 权机制,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16.80 元/股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T 日)向 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 163.00 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超额配售股票 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锦好医疗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 并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平移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 《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公告》(北证公告〔2021〕 13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以下简称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 为本所上市公司,上市时间自其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连续计算”,锦好医疗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日为 2021 年 10 月 25 日。

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含第 30 个自然日,即 自 2021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3 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 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 次发行的发行价。

公告编号:2021-077

锦好医疗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中信建投证券作为 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 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

锦好医疗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16.80 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 1,087 万股的基础 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163 万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 1,250 万股,发行人总股本由 4,697 万股增加至 4,860 万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 总股本的 25.72%。发行人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738.40 万元,连同初始 发行规模 1,087 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 18,261.60 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 集资金总额为 21,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 1,986.32 万元,募集 资金净额为 19,013.68 万元。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者 与发行人及中信建投证券已分别签署《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之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明确了递 延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实际获配数量
(股)
延期交付数量
(股)
限售期安排
1 青岛晨融鼎合私募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571,618 27,618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上市之日起6个月
2 惠州市宇光电子工贸有限
公司
505,952 505,952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上市之日起6个月
3 羿桥国际电子商务(深圳)
有限公司
59,523 59,523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上市之日起6个月
4 郑州阳田商贸有限公司 59,523 59,523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上市之日起6个月
5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160,714 160,714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上市之日起6个月
6 嘉兴金长川贰号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0,714 160,714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上市之日起6个月
7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 357,143 357,143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上市之日起6个月
8 北京金科基础设施产业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8,095 138,095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上市之日起6个月

公告编号:2021-077

9 宁波鼎锋明道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160,718 160,718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上市之日起6个月
合计 2,174,000 1,630,000 -

发行人应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后的 3 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过户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付的股份限售 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1 年 10 月 25 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增发及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0899254238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股) 1,630,000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 0

五、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对应的募集资金用途

因本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738.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557.56 万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用途已经 2020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六、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发行人董事会认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合法、合规,实施情况符合 所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核查后认为: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超 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 《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 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公告编号:2021-077

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董事会已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发 表意见,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符合预期。

经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已经取得 发行人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相关决策事项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 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 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符合《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已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 权实施情况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

公告编号:2021-077

(此页无正文,为《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 告》盖章页)

发行人: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公告编号:2021-077

(此页无正文,为《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 告》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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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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