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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辰科技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Dec 1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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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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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2885

证券简称:星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3

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指引第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3 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 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事项的 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 2021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事项,已经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监管 指引 3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中的相关 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不存在禁止获授权益的 情况,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1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进行 相应的调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除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外, 本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

象人员名单相符。

2、本次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管理办 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及《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权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 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本次拟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满足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获 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限制 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4、本次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 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12 月 16 日为授予日,向 56 名符合条件的 激励对象合计授予 58 万份股票期权及 74.48 万股限制性股票。

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12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