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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融软件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Dec 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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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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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0799 证券简称:艾融软件 公告编号:2021-118

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工作细则>的议案》,本议案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制度内容,分章节列示:

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总监的 行为,加强对公司财务的监督,建立公司内部监控机制,确保资产的保值与增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以及《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财务总监负责监督、管理公司财务会计活动,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 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向董事会负责并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第三条 财务总监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认真履行 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设财务总监一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公司设财务副总 监一人,协助财务总监工作。财务副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财务总 监、财务副总监统一并称“财务总监”)

财务总监的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为三年,连聘可以连任。在任职期间 董事会可以解聘财务总监,财务总监也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

第五条 公司财务总监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中担任除董事、监事 外的其他职务。财务总监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第六条 财务总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维护公司、投资者和职 工的利益,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 (二)具备较全面的财会专业理论知识和现代公司管理知识,熟悉国家财经 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 (三)主管一个单位或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五年;

(四)具备本行业基本业务知识,熟悉行业情况,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第七条 《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因渎职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人员;有违反国 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弄虚作假、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的人员,不得担任公 司财务总监。

第三章 职责、权力和义务

第八条 财务总监行使下列职权:

  • (一)负责监控日常的财务、会计活动,审核公司的重要财务报告,对财务 报告的质量负责;

  • (二)负责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会计监督机制,督促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公司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制 度和遵守财经纪律的情况、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并对公司财务活动的合法 性进行监督;

(三)监督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建立全面预算制度,对经批准的年度全面预算 的执行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负责对公司融资性、投资性、固定资产购建支出及担保贷款事宜提出 方案并提交有权部门审批;

(五)对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的公司重大经营计划、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 财务监督,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经济情况和财务状况;

(六)负责公司投资事项,包括对外投资、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投资项目 的方案拟订、负责执行经批准方案及执行结果的报告;

(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经理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情况提出建 议或发表意见,对外派到参股公司的人员提出建议;

(八)负责拟定资产核销、坏帐处理、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弥补亏损等 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制度或财务决策方案,监督公司的财务管理规定的制 订;

(九)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审查;

(十)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财务总监的主要责任:

(一)对公司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国 家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可能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经营行为,并向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报告;

(二)承担健全公司会计核算体系的责任;

(三)对会计报表、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向董事会负责;

  • (四)对拟定、参与拟定的计划、决策失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负相应责任。

第十条 财务总监监督和检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工作,对违 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制度和有可能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有权制止和纠 正。

第十一条 公司筹融资预算、财务收支预算、成本预算、会计报表、财务报 告,均须提请财务总监审批。

第十二条 达到披露标准的经营计划、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等,须经财务总 监会签。

第十三条 财务总监行使职权时,应遵守法律、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的各项规定,因违反上述规定而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对公司负赔偿 责任。

第十四条 财务总监应承担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责任和义 务,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参与对本公司构成竞争或其他可能损害公 司利益的行为。

第十五条 财务总监在任职期间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但应提前一个月向 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若在不利于公司的情形下辞职或者董事会未正式批准前擅 自离职等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财务总监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公司解聘财务总监时,财务总监有权就被公司解聘或者与辞职有 关的情况,向董事会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十七条 财务总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聘财务总监:

(一)出现本细则第七条所规定情形之一;

(二)在履行职务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三)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等,给公司造成重大 损失。

第十八条 财务总监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的离任审 计,将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或待办理事项,在公司审计委员会、监事会的监 督下移交。

第十九条 公司在聘任财务总监时应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财务总监应遵守公

司的信息保密制度。除非国家或公司章程规定或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财务 总监不得泄露公司秘密,并承诺在离职后继续履行该义务。非经授权,财务总监 不得对外披露公司信息。

第四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条 对财务总监实行定期和任期考核,考核的结果作为其续聘、解聘 和奖惩的依据。财务总监的待遇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解释并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施行。

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O 二一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