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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奇智造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Apr 20,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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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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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3781
证券简称:瑞奇智造
公告编号:2023-033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奇智造”、 “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对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 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 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 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 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 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在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持续努力下,公司已经建立起一套较 为完整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从公司层面到各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内部控 制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障。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 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孙公司,即成都瑞 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瑞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瑞欣宏科技有限公 司。上述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 计占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内部监督、企业文化、研 发设计、人力资源、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关联交易、募集资金、重大 投资、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财务报 告、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 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相关制度、流程、指引等相关制度文 件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 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 风险承受度及经营状况等因素,划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 究制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情况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类别 | 重大缺陷 | 重要缺陷 | 一般缺陷 |
|---|---|---|---|
| 资产总额潜在错 报 |
错报≥资产总额 的1% |
资产总额的0.5% ≤错报<资产总 额的1% |
错报<资产总额 的0.5% |
| 营业收入潜在错 报 |
错报≥营业收入 总额的1% |
营业收入总额的 0.5%≤错报<营 业收入总额的1% |
错报<营业收入 总额的0.5%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1)以下任意情况可视为重大缺陷的判断标准:
-
a.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行为。
-
b.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出现重大错报。
-
c.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
发现。
-
d.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
(2)以下任意情况可视为重要缺陷的判断标准:
-
a.沟通后的重要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纠正。
-
b.控制环境无效。
-
c.公司内部审计职能无效。
-
d.是否根据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和应用的控制无效。
-
e.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无效。
-
f.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无效。
-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也分为 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
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应认定为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
1)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并购不成功。
-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
3)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
4)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
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
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应认定为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
1)财产损失虽然未达到和超过该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会
-
和管理层重视;
-
2)个别事件受到政府部门批评,对公司声誉有中度负面影响;
-
3)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4)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一般缺陷的认定标准:不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认定为 一般缺陷。
(三)公司内部控制总体情况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建立了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个方面的内控制度, 形成了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劵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国证 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了符合公司发展 要求的各项规则和制度,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 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 执行权和监督权。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对 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定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 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管理权。管理层根据董事会的授权, 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公司针对 治理结构中的角色,制订了相关议事规程,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 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和《总经理工作细则》 等,明确各机构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公司坚持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及 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保证了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2)组织结构
公司根据行业特点、业务发展、组织流程和管理目标,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架构 体系,设立了符合公司发展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审计 部、证券部、制造技术部、设计开发部、财务部、企管部、采供部、物管部、经营 部、安装工程部、制造部、质量安全部、检验部等一系列职能部门,并明确了各职 能部门在决策、执行或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各机构之间分工协作、沟通顺畅、 运行高效,体现了分工明确相互制约的治理原则。
(3)企业文化
公司建立了由瑞奇智造的使命、愿景、经营理念、核心价值观构成的企业文化。
瑞奇智造的使命:助力中国制造,服务社会。
瑞奇智造的愿景:成为国内一流的提供高端装备研发、制造与综合服务的科技 型企业。
经营理念:诚信守法,品质卓越。
核心价值观:齐创共赢,追求卓越品质;力求创新,助力中国制造。 (4)人力资源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公司设立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 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公司制定了人力资源 管理系列制度,对公司人员编制、招聘、培训、考勤、奖惩、离辞等作出明确的规 定,确保公司人事行政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
(5)社会责任
公司重视安全与环保管理,为维护安全稳定运行,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并根据公司发 展和安全生产需要及时进行修订,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力争做到及时发现隐患、 及时消除隐患,最大限度的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风险评估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准确识别内部风险和 外部风险,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在内控文件中将各种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明确,并针 对风险确定了多种控制手段和方法,做到风险可见可控。
3.控制活动
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政策和程序,主要包括:财 务管理、投资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资产管理等控制活动。
(1)财务管理
为加强财务管理,使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 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 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财务会计制度》、《公 司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等制度。公司财务管理机构按照规范管理和有效内控原则, 合理设置职能岗位,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权清晰、互相牵制、不相
容岗位分离,对采购、生产、销售、筹资、投资等财务管理各个环节实行有效控制, 确保会计凭证、核算与记录及其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2)投资管理
为加强公司投资决策与管理,控制投资方向和投资规模,拓展经营领域,保障 公司权益,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投资行为进行审查、批准,并 对投资项目运作和投资效果进行监管。
(3)采购管理
公司建立了《采购管理制度》,明确了采购及付款业务环节的各项业务操作流 程,对采购申请、合格供方筛选、采购竞争性谈判、询价比选、采购合同审批签订、 采购入库验收、采购结算及供应商管理等内容进行了细化。上述制度覆盖了采购业 务的主要环节,与公司的规模和业务发展相匹配,有效降低了采购成本,避免了采 购舞弊现象的滋生。
(4)销售管理
加强公司销售与应收款的管理,公司建立了《销售部日常管理制度》、《销售 与收款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以及《客户信用等级管理制度》,就客户管 理、销售管理、合同管理、发货与销售收入确认、应收账款管理、收款管理以及对 岗位职责分工的管理,对产品销售过程进行了全面的控制管理和约束。
(5)资产管理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掌握固定资产的构成与使用情况,确保公司财产不 受损失,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内控制度。对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加强对固定资 产的维修与保养,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范,按照集中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 按固定资产的类别确定分工管理。规范了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购置、验收、调拨转 移、报废、清理等管理流程。
4.信息与沟通
为了加强公司信息系统的管理,确保信息数据的安全性和准确性,促进公司信 息系统工作持续健康的发展,公司利用企业微信以及财务用友软件,实现了公司内 部资源和公司相关的外部资源的整合,把公司的人、财、物、产、供、销及相应的 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管理流、增值流等紧密地集成起来,实现资源优化和共享。
公司已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了披露信息的范围和内容,定期 报告和临时公告的编制、审议、披露程序;并建立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相关制度,明
确了公司内部各部门及有关人员信息收集的范围,重大事项信息内部报告、传递、 审核、披露程序及保密与处罚措施等,保证了各类信息以适当的方式及时、准确、 完整地向外部信息使用者传递。公司证券部负责及时跟踪法律法规的变化和监管机 构的披露要求,了解公司须披露的信息并负有保密义务,起草相关公告,经董事会 秘书审核,并履行必要的程序后对外发布。同时,公司开通投资者咨询热线,对于 需要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事项,须经董事会、监事会、保密办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布。 5.内部监督
公司定期对各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公司建立了相关机制,使相关员工在履行 岗位职责时,能够在相当程度上获得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证据;另一方面公司还通 过外部沟通来证实内部控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此外,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内 部控制各职能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报告及建议,并采取各种措施及时纠正控制运行中 产生的偏差。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 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审 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包括监督和检查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执行情况,评价内部控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出完善内部控制建议;定期 与不定期地对财务、内部控制、重大项目及其他业务进行审计和例行检查,控制和 防范风险。审计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审 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三、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措施
公司十分重视内部控制建设的不断优化完善:
(1)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随着公司发展和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新的管理问 题,产生新的管理需求,公司在2022 年中,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修订和完善内控 体系,持续提高内部控制质量,促进公司内部管理的规范运作。相关完善措施如下: 1、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并于2022 年6 月8 日开始 执行。
2、制定了《公司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并于2022 年7 月1 日开始 执行。
(2)强化培训和执行力
公司将通过培训、交流等方式不断强化相关人员在专业知识、内部规章和法律 法规方面的学习,提高全员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意识,努力防范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 发展中存在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加强对内部控制执行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 以控制和防范内部控制风险为导向,切实发挥内部控制功效,进一步强化员工风险 防范意识,推进合规性建设,推动制度完善和有效执行。
四、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4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