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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生物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4

Nov 2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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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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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9729 证券简称:永顺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9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12 月12 日14:30。

  •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12 月11 日15:00—2024 年12 月12 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 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 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 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 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 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 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 热线电话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729 永顺生物 2024 年12 月6 日
  1.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广东省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八)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

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 票权。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独立董事任涛、庄学敏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 集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投 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 年11 月27 日披露的《关于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 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 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使各方共同关注公 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指引第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11 月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 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4-054)。

(二)审议《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为增强公司人员稳定性,吸引和留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优秀人才,保证公 司长期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拟提名28 人为公司核心员工。上述提名尚需向公 司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由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后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11 月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拟 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拟实施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董事会相应地拟定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本激励计划拟定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条件。 本名单尚需在公司内部公示并经监事会核实、发表意见后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11 月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 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4-056)。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 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11 月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4-057)。

(五)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 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回购数 量进行相应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递交授予申请、向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 议书》、修改《公司章程》、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监督、管理机构/部 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业务等;

⑤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⑥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⑦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⑧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⑨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 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本 激励计划等;

⑩授权董事会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 激励对象因任何原因放弃获授权益的,将未实际授予、激励对象未认购的限制性股 票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

⑪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 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或 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 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⑫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股权激励授予协议书》等任何与 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⑬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 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 机构、登记结算机构等相关单位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 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 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 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 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 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 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三)(四)(五);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三)(四)(五);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三)(四)(五);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 1、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 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

  •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 3、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 4、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 (二)登记时间:2024 年12 月12 日14:00-14:30

  •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四、其他

  •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林建新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田园西路35 号

联系电话:020-32221615

传真:020-32222399

  •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 (一)《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二)《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