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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新新材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pr 2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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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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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孟凡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3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及 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孟凡景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厦门大学, 拥有厦门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具有董事会秘书、律师资格、企业法律顾问等资格。 曾任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法务部经理,七匹狼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投资风险控制总监、厦门富凯海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新时代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执行董事等职务,现任联华(厦门)航空食品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 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 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3次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
出席董事会
次数
出席方式 出席股东大
会次数
出席方式 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
加会议
孟凡景 6 现场+网络 2 现场+网络

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 与会前沟通,主动向公司了解相关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对上述会议的各项议 案均投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况。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并对部 分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日期 发表独立意见的方案名称 意见
类型
公告编号
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
2023 年7
月26日
《关于拟向中信银行南昌分行
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
担保暨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
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2023-103
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
2023 年8
月9日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同意 2023-109
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
2023 年8
月17日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关于收购控股
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
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 2023-125

四、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一)出席独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报 告期内担任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成员及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任职 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认真审议各专门委员 会的各项议案,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中规定的需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 事项,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

五、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开展现场检 查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六、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披露义 务,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披露信息的公平性,维护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 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3、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认真学习研究中国证监会、 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的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以切实增 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七、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审查公司各项议案及其 他事项、审慎表决,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同时基于自身积累的专 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继续秉承审慎、

勤勉、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断提高 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和协作,增 加现场工作次数,更加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更好地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孟凡景 2024 年4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