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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厦环能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6
Apr 23,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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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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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703
证券简称:广厦环能
公告编号:2026-010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小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尽责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等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心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朱小琳女士,197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2003年11月至2007年10月,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理;2007年10月至2011年12月,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部门经理;2012年1月至2020年3月,任北京信诺传播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审计总监;2020年3月至2022年1月,任梦想国际影业(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1月至今,任凌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24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 独董姓名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2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会次数 |
|---|---|---|---|---|---|---|---|
| 朱小琳 | 7 | 4 | 3 | 0 | 0 | 否 | 2 |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度,公司召开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未有委托或者未出席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会议的相关议案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本人不存在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等保持良好沟通,持续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计划与重点事项进展情况保持沟通,督促会计师按照审计工作安排及时完成审计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各项需要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作出独立、专项判断,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列席股东会及其他工作方式,现场工作累计16天。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情况,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仔细审阅各项议案,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判断,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关注并学习证监会、北交所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北交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加深了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等
2025年度,公司为本人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等会议和其它相关工作提供便利和支持,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定期沟通运营情况,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
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已于会前审阅相关议案材料,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执业资质、专业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良好等,本次续聘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决定及2025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决定及2025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本人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的,方案科学、合理,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董事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审慎地判断,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对独立董事
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加强学习,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的沟通和协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小琳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