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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芝生物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2

Nov 13,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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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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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43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公告编号:2022-130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其他必 要的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意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11 月30 日14:00: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2 年11 月29 日15:00—2022 年11 月30 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 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 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 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 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 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 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 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685 新芝生物 2022 年11 月25 日
  1.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公司聘请的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新芝生物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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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相关 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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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因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拟 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拟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6),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相关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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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依法正常运转,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周芳女士、肖长锦先生、 钟文明先生、朱佳军先生、朱云国先生以及寿淼钧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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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依法正常运转,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毛磊先生、梅乐和先生、 罗春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罗春华女士为会计专业人 士,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 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的任职资格。

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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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能依法正常运转,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名刘文虎先生为公司第八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将与公司2022 年第一次职工大会选举产 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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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7)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

上述议案存在累积投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三)、(四)、(五);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三)、(四);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 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 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 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 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股东可以现场登记或信函、邮件方式进 行登记,公司不受理电话登记。

  • (二)登记时间:2022 年11 月28(9:00-17:00)

(三)登记地点: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曾丽娟;联系电话:0574-88350060;邮箱: [email protected];地址:浙江省宁波国家高新技术区木槿路65 号。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 1、《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3、《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