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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易航天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pr 24,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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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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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71642 证券简称:通易航天 公告编号:2024-017

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4 日

  •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12 日以书面或电邮方式

发出

  •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欣戎先生

  •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职责,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 年度经营管 理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总结独立 董事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独立董事尤建新、何贤杰、陈强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尤建新)》(公告编号:2024-019)、《2023 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何贤杰)》(公告编号:2024-020)、《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强)》(公告编号:2024-021)。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 1.议案内容:

根据2023 年公司经营管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和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的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4-01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4 年 4 月 23 日,2024 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 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和 2023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计委员会认为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 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2023 年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3 年 年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相关的欺 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4 年 4 月 23 日,2024 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第 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和 2024 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表决结果:3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规 范运作,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与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 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

  •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据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的 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 1.议案内容:

为了更好地完成公司2024 年的经营计划和经营目标,结合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八)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1.议案内容:

为合理回报股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 拟进行权益分派预案为: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6 元 (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 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公司将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公 司拟续聘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4 年 4 月 23 日,2024 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计委员会认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业资格且执业经验丰富,具备承 担公司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能力,在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责,能按照我国注册会 计师准则的要求从事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 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履行的续聘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2024 年度公司及各子公司 预计拟向各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含20,000 万元)综合授信 额度,上述拟申请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借款金额,具体授信额度、实际借款 金额、方式、利率及期限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在授信额度使用期间内, 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向银行申请贷款,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授 信额度内的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 于预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子公司上海自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创垂

工贸有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提 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公司2024 年拟向关联方尼伦化学(上海)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预计金额 不超过11,700 万元;拟委托关联方尼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TPU 加工,预计 金额3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 于预计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 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 况对 2024 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的预计,符合公司业务 发展的实际需要。同时,本次预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内容合理、 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欣戎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 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董 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 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了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董事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会

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4-02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

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监 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于2024 年5 月16 日召开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

于召开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4-031)。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