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通易航天 AGM Information 2024

Apr 24, 2024

58883_rns_2024-04-24_966f2df4-2a1e-41e9-a738-dd21dec15da4.PDF

AGM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871642 证券简称:通易航天 公告编号:2024-031

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5 月16 日10:00。

  •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5 月15 日15:00—2024 年5 月16 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 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 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 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 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 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 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 热线电话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1642 通易航天 2024 年5 月13 日
  1.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525 号3 号楼108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picture [24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审议《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职责,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 年度经营管 理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picture [24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审议《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监事会2023 年度监督管理情况,编制了《2023 年度工作报告》。

==> picture [24 x 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审议《公司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总结独立 董事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独立董事尤建新、何贤杰、陈强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尤建新)》(公告编号:2024-019)、《2023 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何贤杰)》(公告编号:2024-020)、《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强)》(公告编号:2024-021)。

==> picture [24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审议《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4-015)。

==> picture [24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审议《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据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的 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picture [24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审议《公司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为了更好地完成公司2024 年的经营计划和经营目标,结合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 picture [24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审议《公司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为合理回报股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 拟进行权益分派预案为: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6 元 (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 picture [24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 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公司将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公 司拟续聘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 picture [24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审议《关于预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2024 年度公司及各子公司 预计拟向各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含20,000 万元)综合授信 额度,上述拟申请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借款金额,具体授信额度、实际借款 金额、方式、利率及期限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在授信额度使用期间内, 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向银行申请贷款,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授 信额度内的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 于预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 picture [24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审议《关于预计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24 年拟向关联方尼伦化学(上海)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预计金额

不超过11,700 万元;拟委托关联方尼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TPU 加工,预计 金额3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 于预计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七)(十);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十);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 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 表)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 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

4、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 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加盖 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24 年5 月16 日

  •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525 号3 号楼108 室

四、其他

  • (一)会议联系方式: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525 号3 号楼108 室; 电 话: 0513-80920713 ;联系人:陆乔

  •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 (一)《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 (二)《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