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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卫士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Mar 16,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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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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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乐卫士”、“发行人” 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3年3月15日行使完毕。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获授权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 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中信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42.00元/股于2023年3月3日 (T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105.00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超额 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部分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康乐卫士于2023年3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即自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4 月13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 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 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105.00万股)。
截至2023年3月15日日终,获授权主承销商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 的部分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105.00万股,买入股票数量 与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数量相同,因此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未行使,未涉及 新增发行股票情形。本次购买股票支付总金额为38,047,128.33 元(含经手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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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费),最高价格为38.00元/股,最低价格为34.70元/股,加权平均价格为36.23 元/股。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 者与发行人及中信证券已共同签署《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 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 序号 | 战略投资者的名称 | 实际获配 股数 (万股) |
延期交付 股数 (万股) |
限售期 安排 |
|---|---|---|---|---|
| 1 | 深圳巨鹿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犀牛之星- 北交精选巨鹿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4.00 | 10.50 |
6个月 |
| 2 | 深圳翊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翊丰兴盛进取3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
28.00 | 21.00 |
6个月 |
| 3 | 深圳翊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翊丰进财稳健1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
17.00 | 12.75 |
6个月 |
| 4 | 深圳翊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翊丰进财稳健3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
28.00 | 21.00 |
6个月 |
| 5 | 深圳翊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翊丰进财稳健5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
15.00 | 11.25 |
6个月 |
| 6 |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8.00 | 28.50 |
6个月 |
| 合计 | 140.00 | 105.00 |
发行人应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后的3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付的股份限售期为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3年3月15日) 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 |
|---|---|
|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股):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 |
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
| 0899357266 | |
| 0 | |
| 1,0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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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2年1月5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 相关的议案;2022年1月21日,发行人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 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 体事宜;2022年8月5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改<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的议案》,其中明 确规定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择机选择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 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
2023年2月,发行人与中信证券、国新证券签署了《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的补充协议》,明确授予中信证券行 使本次公开发行中向投资者超额配售股票的权利。
发行人董事会认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合法、合规,实施情况符合 所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授 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 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 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 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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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 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朝峰 赵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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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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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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