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晟楠科技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Jul 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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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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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7006

证券简称:晟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1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7 月2 日 召开的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2024 年7 月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并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智能特种装备扩 产项目”、“研发试验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调整,未涉及取消原募投项目以实施新项目,未改变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亦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等其他情形,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3 月3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江苏晟楠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3]696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023 年5 月15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3]179 号),经批 准,公司股票于2023 年5 月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8.40 元/股,发行股数2,300 万股(含超额配售300 万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193,2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18,530,753.71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4,669,246.29 元。

截至2023 年6 月19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3300006 号、众环验 字[2023]3300007 号贰份《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投资于“智能特种装备扩产项目”“研 发试验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 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元

单位: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累计
投入金额
智能特种装备扩产项目 106,421,200.00 83,112,800.00 2,943,348.25
研发试验中心升级建设
项目
50,062,900.00 41,556,400.00 1,895,086.40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00.00 50,000,000.00 44,235,182.82

注:2023 年7 月21 日,晟楠科技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原计划投入金额,对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

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一级项目累计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及占一级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元

单位:元
序号 “智能特种装备扩产项目”
募集资金用途
一级项目拟使用募集
资金额(1)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金额(2)
投资进度
(3)=(2)/
(1)
1 建筑工程费 29,714,181.10 2,017,869.00 6.79%
2 设备及软件购置费 23,861,360.64 925,479.25 3.88%
3 安装工程费 1,066,818.71 - -
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18,371.00 - -
5 预备费 2,753,032.67 - -
6 铺底流动资金 25,299,066.75 - -
合计 83,112,830.86 2,943,348.25 3.54%

注:2023 年7 月21 日,晟楠科技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 “智能特种装备扩产项目”拟使用募集金额下调,对应一级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额等比例 缩减。

单位:元

单位:元
序号 “研发试验中心升级建设项
目”募集资金用途
一级项目拟使用募
集资金额(1)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金额(2)
投资进度
(3)=(2)/
(1)
1 建筑工程费 3,684,577.14 - -
2 设备及软件购置费 20,801,906.61 1,150,100.00 5.53%
3 安装工程费 555,575.26 - -
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5,246,984.07 744,986.40 4.89%
5 预备费 1,267,372.35 - -
合计 41,556,415.43 1,895,086.40 4.56%

注:2023 年7 月21 日,晟楠科技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 “研发试验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金额下调,对应一级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额等 比例缩减。

三、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在手产品、布局产品的设计、 工艺、产能、检测要求,在充分考虑未来经营资金使用的需求和资金使用效率, 同时结合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募投项目战略规划和实际业务开展需求的前 提下,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更加合理、审慎、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 经审慎判断,在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变的前 提下,公司对“智能特种装备扩产项目”、“研发试验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内 部投资结构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单位:元
序号 “智能特种装备扩产项目”一
级项目
原一级项目拟使
用募集资金金额

调整后一级项目拟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调整前后差异
1 建筑工程费 29,714,181.10 11,438,616.00 -18,275,565.10
2 设备及软件购置费 23,861,360.64 23,861,360.64 63,289,260.00 63,289,260.00 39,427,899.36
3 安装工程费 1,066,818.71 - -1,066,818.71
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18,371.00 547,323.87 128,952.87
5 预备费 2,753,032.67 3,763,759.99 1,010,727.32
6 铺底流动资金 25,299,066.75 4,073,871.00 -21,225,195.75
合计 83,112,830.86 83,112,830.86 -
单位:元
序号 “研发试验中心升级建设项
目”一级项目
原一级项目拟使
用募集资金金额
调整后一级项目拟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调整前后差异
1 建筑工程费 3,684,577.14 2,071,440.00 -1,613,137.14
2 设备及软件购置费 20,801,906.61 24,539,500.00 3,737,593.39
3 安装工程费 555,575.26 - -555,575.26
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5,246,984.07 12,561,527.81 -2,685,456.26
5 预备费 1,267,372.35 2,383,947.62 1,116,575.27
合计 41,556,415.43 41,556,415.43 -

募投项目“智能特种装备扩产项目”、“研发试验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实施过程中,对于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以上项目中的资金需求部分,公司将根 据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投入。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智能特种装备扩产项目”、“研发试验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系公司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审慎决策,未 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亦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等其他情形。 上述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五、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公司于2024 年7 月2 日召开的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了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经审阅相关会议材料,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 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有助于对募投项目目标的实现;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该事项 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 年7 月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并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基于公 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 第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未涉 及取消原募投项目以实施新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亦不 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其他情形,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 年7 月5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并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维护全体股 东的利益。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 第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并确认上述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 调整系公司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审慎决策,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和实施方式,亦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等其他情形。公司本次调整募投 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上述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 号——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 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此次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 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 会议》;

(四)《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