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晟楠科技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Apr 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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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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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7006 证券简称:晟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充分满足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楠科技”或“公 司”)战略规划布局的需求,结合公司主营业务所处行业未来发展预期,完善公 司的产业布局,提升晟楠科技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500.00 万元人民 币在江苏省南京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南京市晟楠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暂定 名,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航空器零部件、航空动力设备、定 制化电源类、发电机类等航空机电一体化产品的设计与研发(拟设立全资公司的 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均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结果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七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新设全资子公司的情形,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二章第七条规定:“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 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 万元;
(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 且超过 15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超过 150 万元。
投资金额、比例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审批。”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交易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属于总经理 办公会审批权限范围,不需要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南京市晟楠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标营 4 号信息软件大楼 21 层(或 20 层)
经营范围:航空发动机与地面燃气轮机的维修、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的 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航空器部件的研发、生产、维修;民用航空器(发动机、 螺旋桨)生产;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民用航空器维修;武器装备研发、
生产;火箭发动机研发与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 航空运输设备销售;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 汽轮机及辅机制造;电机制造;汽轮机及辅机销售;电动机制造;电子元器件与 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 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 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 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 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 投资人名称 | 出资额或投资金额 | 出资方式 | 认缴/实缴 | 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 |
|---|---|---|---|---|
|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元 | 现金 | 认缴 | 100% |
(二)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 无形资产、股权出资等出资形式。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为新设全资子公司,不需要签订对外投资协议。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主要目的是基于公司继续深耕航空高端装备产业的战略规划 布局,利用江苏省会城市南京在市场资源、人才招引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提高 公司在航空高端设备、航空动力系统配套等方面的市场开拓能力与科技研发实 力。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战略规划和行业布局,符合行业发展趋势,有公司整体 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投资者权益。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是基于行业动态发展前景以及公司战略布局规划所做出的审慎决 策,虽然有利于公司提升技术研发水平、市场开拓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但是在公 司成立初期可能存在前期费用支出较高、资金利用率不高的风险。公司将完善各 项内控制度,明确经营发展策略,提前进行风险管控;通过组建良好的经营管理 团队,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投资事项短期内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现有公司 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压力,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从长远角度来 看,本次投资事项将有利于公司战略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科技研发实力,有 利于公司的进一步市场拓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决定》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