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晟楠科技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Jun 18, 2023

58667_rns_2023-06-18_24963a21-7587-41b7-9345-7259eac3cfdf.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楠科技”、“发行人”或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3年6月16日行使完毕。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 发行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 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 额配售选择权机制,广发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8.40元/股于2023年5月5日(T日) 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300.00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00%。超额配售 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晟楠科技于2023年5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即自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6 月16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 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 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300.00万股)。

晟楠科技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广发证券作为本次发 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 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

晟楠科技按照本次发行价格8.40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2,000.00万股的基础

1

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300.00万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 至2,300.00万股,发行人总股本由8,728.72万股增加至9,028.72万股,发行总股数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47%。发行人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520.00万元,连 同初始发行规模2,000.00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16,800.00万元,本次发行 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19,3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853.08万元(不含增值税), 募集资金净额为17,466.92万元。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 资者与发行人及广发证券已共同签署《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明确 了延期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序号 战略投资者的名称 实际获配股数(万股) 延期交付股数(万股) 限售期安排
1 泰兴市智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30.00 97.50 6个月
2 山东国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70.00 52.50 6个月
3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北交所创新中小企业精选两年定开混合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40.00 30.00 6个月
4 烟台添宥添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00 30.00 6个月
5 青岛晨融鼎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00 30.00 6个月
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00 30.00 6个月
7 中兴盛世投资有限公司 40.00 30.00 6个月
合计 400.00 300.00 /

发行人应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后的3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付的股份限售期为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3年5月18日) 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增发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0899327254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万股): 300.00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2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万股): 0

五、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对应的募集资金金额

因本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520.00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519.34万元。

六、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2年6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 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相关议案。

2022年6月29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 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的议 案,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向战略投资者配售、是否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等。

2022年10月,公司与广发证券签署了《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 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承销暨保荐协议》。前述协议明确授 予广发证券行使本次公开发行中向投资者超额配售股票的权利。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广发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授 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 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 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 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3

(此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 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 picture [337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保荐代表人:秦睿 但超-----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253 x 6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10 x 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4----- End of picture 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