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晟楠科技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Jun 12,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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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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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 837006 证券简称:晟楠科技 公告编号 : 2023-049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 号——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及相关材料,并 听取董事会相关成员介绍情况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现就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相关内容,我们认为:公司董事 会对总经理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核查相关聘任人员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等情况,未发 现其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 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亦未发现其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 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吴国庆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相关内容,我们认为:公司董
事会对副总经理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核查相关聘任人员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等情况, 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 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亦未发现其被列为失信联合惩 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张建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的相关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董事会对财务负责人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核查相关聘任人员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等情 况,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亦未发现其被列为失信联 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王红兵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相关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董事会对董事会秘书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核查相关聘任人员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等情 况,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亦未发现其被列为失信联 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张鑫焱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顾剑玉、毛亚斌、芮丹萍 2023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