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纳科诺尔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3

Dec 21, 2023

58856_rns_2023-12-21_177bb789-0852-4ee4-9d5d-8474083e7d0c.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832522 证券简称:纳科诺尔 公告编号:2023-197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 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1 月10 日15: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1 月9 日15:00—2024 年1 月10 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 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 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 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 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 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 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 热线电话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522
纳科诺尔
2024 年1 月5 日
  1.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河北领航律师事务所史佳杰、杨文静律师。

(七)会议地点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多媒体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修订的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指引第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 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 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198)。

(二)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修订的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

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199)。

(三)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修订的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指引第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

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 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200)。

(四)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修订的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指引第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部分条款。

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201)。

(五)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修订的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指引第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独 立董事津贴制度》的部分条款。

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独 立董事津贴制度》(公告编号:2023-202)。

(六)审议《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修订的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指引第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利 润分配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

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利 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203)。

(七)审议《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修订的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指引第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承 诺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

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承 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204)。

(八)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修订的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指引第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的部分条款。

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告编号:2023-205)。

(九)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修订的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指引第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

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206)。

(十)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修订的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指引第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对 外担保决策制度》的部分条款。

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对 外担保决策制度》(公告编号:2023-207)。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六);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 2、自然人股东由代理人代表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

  • 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

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5、股东可以信函、邮件及上门方式办理登记手续,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

记。

  • (二)登记时间:2024 年1 月10 日14:00-15:00

(三)登记地点: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多媒体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319-3928676 传真:0319-3966777

联系人:吴民强

(二)会议费用:参会股东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