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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科诺尔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Dec 20,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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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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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2522 证券简称:纳科诺尔 公告编号:2023-194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 任。
一、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 ” “ ”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纳科诺尔 、“发行人”或 公司 )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超 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行使完毕。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国泰君安作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 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 本次发行的股票。公司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15.00 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 2,000.00 万 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300.00 万股,由此发行总股 数扩大至 2,300.00 万股,发行人发行后的总股本增加至 9,337.00 万股,发行总股数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4.63%。
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合法、合规,符合相关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 要求,已实现预期效果。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在北交所网站 (http://www.bse.cn/)披露的《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 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190)。
二、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纳科诺尔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在北交所上市。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延 期交付的 300.00 万股股票,已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登记于河北顺德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广东力量鼎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冠亚肆号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首正泽富创新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广东唯特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力量致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懿鑫磊 垚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票账户名下。以上对象获配股票(包括延期交 付的股票)的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2023 年 11 月 16 日)起开始计算。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公司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为 2,300.00 万股,其中: 向战略投资者配售 400.00 万股,约占本次最终发行股数的 17.39%,向网上投资者配 售 1,900.00 万股,约占本次最终发行股数的 82.61%。
2023 年 12 月 19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全额 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股票所对应的募集资金划付给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出具了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G12056 号《验资报告》。
三、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及锁定期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主要股东持股结构变化及锁定期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本次发行后 | 本次发行后 | 本次发行后 | 本次发行后 | 限售期限 | 备注 |
|---|---|---|---|---|---|---|
|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 使前) |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 使后) |
|||||
| 数量(股) | 占比 (%) |
数量(股) | 占比 (%) |
|||
| 一、限售流通股 | ||||||
| 付建新 | 13,425,000 | 14.86 | 13,425,000 | 14.38 | 1、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 动情况,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 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得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 事长 |
| 京津冀产 业协同发 展投资基 金(有限 合伙) |
8,000,000 | 8.85 | 8,000,000 | 8.57 | 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持股10%以上 股东 |
| 穆吉峰 | 7,540,000 | 8.34 | 7,540,000 | 8.08 | 1、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 动情况,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 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得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 |
| 耿建华 | 5,983,000 | 6.62 | 5,983,000 | 6.41 | 1、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 动情况,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 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得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 事 |
| 方正证券 投资有限 公司 |
1,600,000 | 1.77 | - | - | 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直至解限售办理完 成 |
详见注3 |
| 李志刚 | 1,141,000 | 1.26 | 1,141,000 | 1.22 | 1、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 动情况,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 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得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董事、总经 理,部分为股 权激励限售股 |
| 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为3个解限 售期,解限售比例分别为30%、30%、40%, 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
||||||
|---|---|---|---|---|---|---|
| 郑立刚 | 417,000 | 0.46 | 417,000 | 0.45 | 1、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 动情况,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 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得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为3个解限 售期,解限售比例分别为30%、30%、40%, 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
董事、副总经 理,部分为股 权激励限售股 |
| 蔡军志 | 200,000 | 0.22 | 200,000 | 0.21 | 1、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 动情况,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 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得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为3个解限 售期,解限售比例分别为30%、30%、40%, 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
财务总监 股权激励 |
| 杜振山 | 100,000 | 0.11 | 100,000 | 0.11 | 1、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 动情况,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 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得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为3个解限 售期,解限售比例分别为30%、30%、40%, 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
副总经理 股权激励 |
| 吴民强 | 35,000 | 0.04 | 35,000 | 0.04 | 1、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 动情况,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 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得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董事会秘书 股权激励 |
| 3、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为3个解限 售期,解限售比例分别为30%、30%、40%, 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
||||||
|---|---|---|---|---|---|---|
| 其他股权 激励对象 (85 名,非董 事、监 事、高级 管理人 员) |
1,929,500 | 2.14 | 1,929,500 | 2.07 |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为3个解限售 期,解限售比例分别为30%、30%、40%,限 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分 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
股权激励 |
| 河北顺德 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
320,000 | 0.35 | 1,280,000 | 1.37 | 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6个月 | 本次发行的战 略配售对象 |
| 广东力量 鼎泰股权 投资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 |
146,666 | 0.16 | 586,666 | 0.63 | 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6个月 | 本次发行的战 略配售对象 |
| 厦门冠亚 肆号投资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
133,333 | 0.15 | 533,333 | 0.57 | 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6个月 | 本次发行的战 略配售对象 |
| 首正泽富 创新投资 (北京) 有限公司 |
100,000 | 0.11 | 400,000 | 0.43 | 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6个月 | 本次发行的战 略配售对象 |
| 广东唯特 高新能源 科技有限 公司 |
83,335 | 0.09 | 333,335 | 0.36 | 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6个月 | 本次发行的战 略配售对象 |
| 华鑫证券 有限责任 公司 |
83,333 | 0.09 | 333,333 | 0.36 | 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6个月 | 本次发行的战 略配售对象 |
| 广东力量 致胜股权 投资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 |
83,333 | 0.09 | 333,333 | 0.36 | 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6个月 | 本次发行的战 略配售对象 |
| 嘉兴懿鑫 磊垚壹号 投资合伙 |
50,000 | 0.06 | 200,000 | 0.21 | 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6个月 | 本次发行的战 略配售对象 |
| 企业(有 限合伙) |
||||||
|---|---|---|---|---|---|---|
| 自愿限售 股东(68 名) |
711,039 | 0.79 | 711,039 | 0.76 | 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1 个月 | 核心员工 |
| 小计 | 42,081,539 | 46.57 | 43,481,539 | 46.57 | - | - |
| 二、无限售流通股 | ||||||
| 小计 | 48,288,461 | 53.43 | 49,888,461 | 53.43 | - | - |
| 合计 | 90,370,000 | 100.00 | 93,370,000 | 100.00 | - | - |
注 1:数据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 2:本次发行后股本结构(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未考虑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部分股票 数量,本次发行后股本结构(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将全部战略投资者认购部分考虑在 内,包括延期交付部分股票数量。
注 3: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 1,600,000 股股票已于 2023 年 9 月自愿限售期结束, 上市前未完成解除限售,上市后已办理完成解除限售,自 2023 年 12 月 15 日起可交易。 注 4:自愿限售股东(68 名)所持有的 711,039 股股票已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自愿限售期 结束,截至本公告签署日,尚未完成解除限售。
特此公告。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1 日
(此页无正文,为《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实 施结果的公告》盖章页)
发行人: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