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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科诺尔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pr 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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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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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2522 证券简称:纳科诺尔 公告编号:2024-047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秋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本人谢秋兰作为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的 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之 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为董事会提供多元化视角和专业支持,促 进董事会作出科学合理判断。现就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谢秋兰,女,独立董事,196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大专学历。1981年12月至1993年9月,任武汉纺织器材厂科员;1993年9月至1998 年6月,任武汉力兴(火炬)电源有限公司主管;1998年6月至今,任中国化学与 物理电源行业协会锂电池分会秘书长;2023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 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 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

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 务。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
事姓名
出席董
事会次
出席董
事会方
委托出席
董事会次
缺席董
事会次
出席股
东大会
次数
出席股
东大会
方式
现场工
作时间
(天)
谢秋兰 11 通讯方
0 0 3 通讯方
1

2023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 对票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据有 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本年度,本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3年4月3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2022年年度报 告及报告摘要》、《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关于更正 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内部控制鉴证报 告的议案》、《关于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 同意上述议案。

2、2023年4月4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 议案》、《关于制定<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 市后适用)>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 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摊薄即期 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出具相关承诺及履约措施的议案》、《关于招股说明书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之承诺事项及相应约束措施的议 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

聘请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中介机构 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一)的 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二)的议 案》、《关于追认关联方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

3、2023年4月13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前次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

4、2023年6月21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修订<关 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 定股价措施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

5、2023年8月14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

6、2023年8月22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对《关于2022年股 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并同意上述议案。

7、2023年9月4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对《关于调整公司申 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 上述议案。

8、2023年9月26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2023年半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非经常性损益鉴 证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

(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据有 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本年度,本人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如下:

1、2023年4月3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前,针对《关于<预计公 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该议案并提交 董事会审议。

2、2023年4月4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前,针对《关于追认关 联方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 会审议。

(四)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共计参加1次 提名委员会,对专门委员会会议涉及的各项重要提案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建议, 具体议案如下:

1、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提名付博昂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正式登录北京证券交易所。报告期内,未有需召开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的情况。

(六)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重大事项 进行了积极沟通,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明确了双方 职责和范围。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 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2023年度积极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

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

2024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精神,审慎、负责、 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推进 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谢秋兰 2024 年4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