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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惠电子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2

Sep 2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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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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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3509 证券简称:同惠电子 公告编号:2022-081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9 月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 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10 月17 日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2 年10 月16 日15:00—2022 年10 月17 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 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 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 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 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 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 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 热线电话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509 同惠电子 2022 年10 月10 日
  1.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指定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竹路1 号公司5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一)审议《关于<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在提升公司 价值的同时为员工带来增值利益,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刊登的《常州同 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2-076)。

(二)审议《关于提名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为吸引和留住优秀的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鼓励和稳定对公司发展具有核心 作用的员工,经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推荐,公司董事会拟提名 80 人为公司核心员 工。上述提名尚需向公司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刊登的《关于对 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77)。

  • (三)审议《关于<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拟进行股权激励,董事会拟定了激励对象名单,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符合《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条件。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刊登的《常州同 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 2022-078)。

  • (四)审议《关于<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充分保障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顺利实施,进一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 极性,努力保障公司战略实现,推动公司长期、良好、健康发展,为股东带来持 久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常 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制订了《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刊登的《常州同 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 2022-079)。

(五)审议《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的议案》 针对公司实施的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本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 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解除限售/归属条件、 解除限售/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提名、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 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8)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 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 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 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 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 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 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 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 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 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 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 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 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 (三)、(四)、(五)、(六);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 (三)、(四)、(五)、

(六);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三)、(四)、(五)、

(六);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 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 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 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 (二)登记时间:2022 年10 月17 日12:00 到14:00 。

  •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秘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恒斌 联系电话:0519-85195193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竹路1 号 传 真:0519-85195197 邮政编码:213031

  •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 (一)《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二)《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