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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迪威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Feb 10,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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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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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奥迪 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迪威”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奥迪威的持续督 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进行2025年度定期现场核查并出 具核查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保荐机构名称: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奥迪威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展鹏、周丽君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朱展鹏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6年2月2日至2月3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1、核查了《公司章程》、其他公司治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2、核查了本 年度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文件和公告文件;3、核查了公司股权结构、股东 持股情况;4、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5、察看上市公司的 主要经营、管理场所。
| 主要经营、管理场所。 | |||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 ||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 | √ |
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 文件和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 √ 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 √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相关的董事会记录;2、查阅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内部审计部门 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3、查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4、查阅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 账单、明细表;5、与内审部门人员、财务部人员、董事会秘书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沟通。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 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 √ 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
| 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 用) |
|||
|---|---|---|---|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行一次审计 |
√ | ||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
√ | ||
|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 | ||
|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如公司适用) |
√ | ||
|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 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
√ | ||
|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情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股东名册、信息披露文件。 | |||
|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
√ | ||
| 2.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 ||
| (四)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往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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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2、查阅公司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明细及信息披露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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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 | ||
| 2.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 |
3.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是否不存在异常 √ 资金往来
(五)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文件,核对文件内容与公司的 实际情况是否一致;2、查阅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会 议决议、会议记录、签到表等;3、查阅《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4、与董事会秘书办 公室、财务部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抽查信息披露内部审批流程,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 执行情况。
| 3.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是否不存在异常 资金往来 |
√ | ||
|---|---|---|---|
| (五)信息披露 |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文件,核对文件内容与公司的 实际情况是否一致;2、查阅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会 议决议、会议记录、签到表等;3、查阅《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4、与董事会秘书办 公室、财务部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抽查信息披露内部审批流程,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 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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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 | ||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 | ||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 | ||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 | ||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 | ||
|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交易所网站刊载 | √ | ||
| (六)募集资金使用 |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核查募集资金 账户台账,取得银行对账单;3、对募投项目进行实地查看;4、核查募集资金的使用的 相关公告披露及支持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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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 | ||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 | ||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 √ | ||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
√ |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 √ 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 √ 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一致。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方式, 将“场地投入”由原来的“拟购买房产或租赁第三方物业”变更为“购买工业用地、自建 自有物业”,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从原来的2023年12月31日延至2026年12月 31日;“多层触觉及反馈微执行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受配套国产驱动IC芯片供应问题影 响,市场渗透较缓,主要应用领域和目标客户未发生改变,项目预计达到预定使用状态的 日期将延至2026年12月31日。上述事项均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披露。
(七)大额资金往来情况
| 现场检查手段:核查银行对账单、交易凭证及大额资金审批程序。 | 现场检查手段:核查银行对账单、交易凭证及大额资金审批程序。 | ||
|---|---|---|---|
| 1.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存在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 | ||
| 2.大额资金往来是否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 √ | ||
| (八)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是否完备,各项信息披露是否与实际情况 | |||
| 一致;2、查阅公司提供的关联方清单,与财务人员沟通,结合财务报表、大额资金往来 | |||
| 等核查是否存在遗漏的关联交易事项。3、查阅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合同,了解实际执行 | |||
| 是否与披露一致。4、获取公司重大对外投资清单并查阅相关合同,确认信披是否真实、 | |||
| 完整、准确。 | |||
| 1.公司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程序是否合规、信息披露是否及 | √ | ||
| 时、充分 | |||
| 2.公司对外担保程序是否合规、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充分 | √ |
3.公司重大对外投资程序是否合规、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充分 √ (九)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了解业绩波动情况;2、查阅同行业上市公 司的定期报告,与公司进行对比分析,了解业绩波动的原因;3、访谈公司董事会秘书及 财务负责人。
| 3.公司重大对外投资程序是否合规、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充分 | √ | ||
|---|---|---|---|
| (九)业绩情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了解业绩波动情况;2、查阅同行业上市公 司的定期报告,与公司进行对比分析,了解业绩波动的原因;3、访谈公司董事会秘书及 财务负责人。 |
|||
| 1.业绩是否不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 | ||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 | ||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 | ||
|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1、对上市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交流;2、查阅公司及股东相关 承诺及其履行情况的相关文件、信息披露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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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 (十一)现金分红制度执行情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及相关三会决议文件;2、查阅公司现金分红相关制度及 其执行情况;3、查阅公司相关公告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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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是否制定了现金分红制度 | √ | ||
| 2.公司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 | ||
|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 |||
| 经本保荐机构现场检查,在本次现场检查所涵盖的期间,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或重大 风险。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奥迪威传感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展鹏周丽君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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