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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恒新材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Apr 2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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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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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2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860 号)。
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2,280 万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 择权所发股份),超额配售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342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68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8,929,6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2,732,605.2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6,196,994.72 元。上述资金分别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和 2023 年 10 月 18 日到位,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0300004 号《验资报告》及众环验 字(2023)0300007 号《验资报告》(超额配售部分)。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 | |
|---|---|
| 项 目 | 金 额 |
| 募集资金总额 | 148,929,600.00 |
| 减:保荐费和承销费用 | 14,892,960.00 |
|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 134,036,640.00 |
| 减:报告期内支付各类发行费用 | 5,743,418.86 |
|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 92,500.00 |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246,398.00 |
|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62,706,707.15 |
|---|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5,740,411.99 |
| 【注】:公司募集资金净额126,196,994.72元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134,036,640.00元的 |
| 差异,系募集资金到账前尚未支付或待到账后置换预先支付的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 |
| 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 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募集 资金管理和监督等具体内容。
本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募集资金已分别存放于公司在北京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账号:20000039147200128007047)、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440304016000043775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后海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0869000000370717)中。公司与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三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开户行 | 账 号 | 余额(元) | 备 注 |
|---|---|---|---|
|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营业 部 |
2000003914720012800704 7 |
63,640,978.44 | 活期存款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后海支行 |
10869000000370717 | 2,099,433.55 | 活期存款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福田支行 |
4403040160000437752 | - | 已注销 注 |
| 合 计 | 65,740,411.99 | -- |
【注】:鉴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银行账号: 4403040160000437752)账户余额已使用完毕,为方便募集资金账户管理、降低管理成本,2023 年 12 月 4 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 前述注销账户对应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 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总额为 12,096,226.39 元,置换资金中募投项目投 入 10,000,000.00 元,发行费用 2,096,226.39 元,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环专字(2023)0300269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尚未置换完毕。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度,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11月9日,因公司出纳人员对资金置换概念理解有误,将置换自筹资 金范围内募集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直接作为流动资金使用,未将相关置换资金 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户再使用。保荐机构已关注相关事项并督促公司将上述 已支付资金收回,截至2023年11月20日,相关资金已回收完毕。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披露了募 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除“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中 所列示的事项外,富恒新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 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富恒新材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富恒新材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 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深圳市富 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
八、备查文件
-
(一)《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
(二)《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 得的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 得的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 得的募集资金) |
12,619.70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279.92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279.92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
0% |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 度(%) (3)=(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
| 富恒高性能改性 塑料智造基地项 目(一期) |
否 | 7,000.00 | 659.65 | 659.65 | 9.42% | 2024年9 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5,619.70 | 5,620.27 | 5,620.27 | 100.0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2,619.70 | 6,279.92 | 6,279.92 |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 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 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为配合产业园的建设规划,公司募投项目“富恒高性能改性塑料智造基地项目(一 期)于原有项目基础上增建地下车库和人防工程,相关调整涉及对原有设计施工方案重 新论证、完善。此外,政府交付项目用地时实际高度低于施工标高,因此公司填土工程 耗费时间大于预期,上述原因综合导致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 进度。公司目前已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预计2024 年9 月30 日前项目将达到可使用状态。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 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在充分考虑募 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和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 公司审慎决定将募投项目“富恒高性能改性塑料智造基地项目(一期)”的竣工投产时 间延长至2024年9月30日前。 |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 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 |
|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总额为12,096,226.39元,置换资金中募投项目投入10,000,000.00元,发行费 用2,096,226.39元,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环专 字(2023)0300269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尚未置换完毕。 |
|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 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 1】:公司募集资金净额126,196,994.72 元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134,036,640.00 元的差异,系募集资金到账前尚未支付或待 到账后置换预先支付的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
- 【注 2】:补充流动资金截止期末投资进度超过 100%,主要系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