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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传动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Dec 1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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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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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3454 证券简称:同心传动 公告编号:2021-102

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心传动”、“发行人”、“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行使完毕。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开源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主承 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 商”)。

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 层挂牌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开源 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3.95 元/股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T 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 配售 375.00 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 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同心传动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含第 30 个自然日,即自 2021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4 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 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同心传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开源证券作为本次发行

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 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

同心传动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3.95 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 2,500.00 万股的基础上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375.00 万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 2,875.00 万股,发行人总股本由 10,135.00 万股增加至 10,510.00 万股,发行总股数占 发行后总股本的 27.35%。发行人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481.25 万元,连同初 始发行规模 2,500.00 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 9,875.00 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 集资金总额为 11,356.2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 1,085.79 万元,募集 资金净额为 10,270.46 万元。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者 与发行人及开源证券已分别签署《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之战略配售协议》,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 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投资者名称 实际获配数量
(股)
延期交付数量
(股)
限售期安排
1 杭州奥赢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681,820 511,364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上市之日起6 个月
2 嘉兴金长川贰号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81,819 511,364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上市之日起6 个月
3 上海冠通投资有限公司 681,819 511,364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上市之日起6 个月
4 共青城汇美盈创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454,545 340,909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上市之日起6 个月
5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454,545 340,909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上市之日起6 个月
6 青岛稳泰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454,545 340,909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上市之日起6 个月
7 深圳开源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454,545 340,909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上市之日起6 个月
8 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454,545 340,909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上市之日起6 个月
9 首正泽富创新投资(北京)
有限公司
454,545 340,909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上市之日起6 个月
10 宁波繁星汇融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227,272 170,454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上市之日起6 个月
合计 5,000,000 3,750,000 ——

发行人应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后的 3 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过户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付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1 年 11 月 15 日) 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增发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0899245495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股) 3,750,000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 0

五、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对应的募集资金金额

因本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481.25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344.05 万元。

六、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发行人董事会认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合法、合规,实施情况符合所披 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开源证券核查后认为: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超额配售 选择权行使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 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 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 关规定;发行人董事会已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发表意见,本次超额配售选 择权的实施符合预期。

经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已经取得发 行人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相关决策事项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 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

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已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发表意 见。

特此公告。

发行人: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6 日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超 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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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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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 售选择权实施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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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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