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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维设计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2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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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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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鹏盛A核字[2026]000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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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深圳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1、 鉴证报告 ... 1-2
2、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5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5020号同心大厦21层2101室
邮政编码:518000
电话:0755-82926578 传真:0755-82926578

关于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鹏盛A核字[2026]00026号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维设计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维设计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华维设计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华维设计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北证公告〔2025〕30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华维设计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维设计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北证公告〔2025〕30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维设计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报告须盖骑缝章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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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7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印发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证公告〔2025〕20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北证公告〔2025〕30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9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61.9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16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88,870,040.00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14,352,215.09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74,517,824.91元,已由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人民币3,020,929.83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1,496,895.08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278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71,496,895.0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43,731,542.84
利息收入净额 B2 10,823,931.56
永久性补流 B3 62,365,800.00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2,776,1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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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序号 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288,533.33
永久性补流 C3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46,507,662.50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2,112,464.89
永久性补流 D3=B3+C3 62,365,800.0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74,735,897.4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74,735,897.47
差异 G=E-F -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和2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 9550880224418300132 活期账户 45,140,017.32
9550880224418300222 定期账户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西湖支行 20000046671300038884190 活期账户 1,595,880.15
20000046671300040162308 定期账户 28,000,000.00
合计 74,735,897.47

注: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存入定期存款户;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西湖支行账号20000046671300040162308的定期账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余额为2,800.00万元,其中2,500.00万元存款期限一年,到期日2026年12月9日,利率为 1.3%;另外300.00万元存款期限六个月,到期日2026年1月28日,利率为 1.2%。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证公告〔2025〕20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北证公告〔2025〕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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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西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本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委托方名称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委托理财金额(万元)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收益类型 预计年化收益率(%)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西湖支行 银行理财产品 一年期定期存款 2,600.00 2024年12月5日 2025年12月5日 保本型 1.5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西湖支行 银行理财产品 三个月定期存款 300.00 2024年12月5日 2025年3月5日 保本型 1.2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西湖支行 银行理财产品 三个月定期存款 300.00 2025年4月16日 2025年7月16日 保本型 1.2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西湖支行 银行理财产品 半年期定期存款 300.00 2025年7月28日 2026年1月28日 保本型 1.2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西湖支行 银行理财产品 一年期定期存款 2,500.00 2025年12月9日 2026年12月9日 保本型 1.3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 银行理财产品 一年期定期存款 2,000.00 2024年6月3日 2025年6月3日 保本型 1.95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 银行理财产品 一年期定期存款 2,000.00 2024年12月4日 2025年12月4日 保本型 1.6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 银行理财产品 半年期定期存款 2,000.00 2025年6月11日 2025年12月11日 保本型 1.20

2024年5月9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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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0.8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向金融机构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等。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如单笔理财的存续期超过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投资期限内公司在任一时点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并持有未到期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2025年5月13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0.8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包括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和结构性存款产品等。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如单笔理财的存续期超过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投资期限内公司在任一时点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并持有未到期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800.00万元,不存在质押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12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设计服务网络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6月30日,并对其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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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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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彝果安全使用情況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2025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注册 17,186.8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7.81
变更明证的募集资金总额 8,236.56 已买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650.77
变更明证的募集资金总额(2) 36.27
募集资金现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22分变更) 是否已持续总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买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入速度(5)(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设计膳食网络增量 7,785.16 (21.8) 4,206.82 54.50 2027年6月30日 不适用
设计与研发中心项目 5,127.35 (55.8) 441.94 14.13 2026年12月31日 不适用
合计 - 10,913.10 277.81 4,650.77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速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挑战的计划速度。如存在,必须明确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定型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项目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直接拟商目的情况。
募集资金优换自营资金情况说明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优换情况。
使用福贷募集资金暂时转化或动资金情况说明
使用福贷募集资金购买相关持续产品情况说明
--- ---
变更项目拟出募集资金的投入项目 新年度投入金额
变更事项 2025年12月31日,公司获期届者事业第十八次会议,华谋通过了《关于22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期末期货向加持资项目》,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期近半年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设计服务网络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6月30日,并将其向加持资投资项目调整。
--- ---
项目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募集资金优换自营资金情况说明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优换情况。
使用福贷募集资金暂时转化或动资金情况说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70329160G

营业执照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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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简称“鹏盛会”)

类型 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杨步湘

成立日期 2005年01月11日

主要经营场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5020号问心大厦21层2101

重要提示

  1. 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由章程确定。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批准的项目,取得许可审批文件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2. 商事主体经营范围和许可审批项目等有关企业信用事项及年报信息和其他信用信息,请登录左下角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扫描右上方的二维码查询。
  3. 各类商事主体每年须于成立周年之日起两个月内,向商事登记机关提交上一自然年度的年度报告。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社会公示企业信息。

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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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1日

http://www.gsxf.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


证书序号:001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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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证书

名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

首席合伙人:杨步湘

主任会计师:深圳市高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5010号同心大厦21号2101

经营场所:广东省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证书编号:47470029

批准执业文号:深财会[2005]1号

批准执业日期:2005年1月6日

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部门依法审批、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凭证。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4、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应当向财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发证机关:深圳市财政局

2020年七月二十八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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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宵隔号:No. of Conditions 360600010022

祝宫送费物会:江西省汾阴会计师协会
Submitted because of CPAs

发证日期 Date of Issuance 2013 年 10 月 14 日

汾阴会计师工作单位

汾阴会计师工作单位文史事项登记 Registration of the Change of Working Unit by a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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