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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轴股份 — AGM Information 2024
Apr 7,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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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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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430418 证券简称:苏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4 月30 日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4 月29 日15:00—2024 年4 月30 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 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 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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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 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 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 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 热线电话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普通股 | 430418 | 苏轴股份 | 2024 年4 月2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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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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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指定律师。
(七)会议地点
苏州高新区鹿山路35 号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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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回顾董事会2023 年度工作,报告董事会履职情况、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 的执行情况、推进公司治理情况、独立董事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和内幕信息 管理情况、投资者关系维护情况、培训调研工作开展情况、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 状况和对公司经营层的评价,通报2023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分析行业发展趋 势,指出公司发展战略及定位,并就2024 年董事会重点工作作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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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回顾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及审议事项,报告监事会履职情况、对2023 年度 有关事项发表意见情况,提出监事会2024 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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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2023 年的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4 月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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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对公司2023 年度资产负债、盈利能力、现金流情况等财务指标分析总结形 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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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本着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结合公司未来发展和 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如下:
公司目前总股本96,720,0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4.5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4 股 (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10 股转增4 股,无需纳税)。本次权 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43,524,000.00 元,转增38,688,000 股。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 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此外,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本次权益分派的具体实施结 果,全权办理公司相应注册资本变更、章程修订的变更登记等有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4 月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暨落实“提质守信 重回报”行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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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关于修订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就《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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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条款作相应修订。鉴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变更前公司住所为苏州高新区鹿山 路35 号,拟变更公司住所为苏州高新区鹿山路35 号(一照多址)。根据上述变 更情况,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授权公司经营层 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4 月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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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2023 年末的市场订单情况,综合考虑了外部的宏观环境、行业趋势、 市场情况等因素以及子公司的经营实际和战略发展目标,以经审计的2023 年度 经营业绩为基础(合并报表口径),根据公司2024 年度产品销售计划大纲和生产 经营发展规划的要求和确定了公司2024 年度财务预算。
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 号——募 集资金管理》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了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4 月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公告编号:202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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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关于董事长2023 年度薪酬分配及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确定董事长2023 年度薪酬分配及对董事长2024 年度薪酬考核标准做出说 明。独立董事津贴每人5 万元人民币(税前)。除董事长以外不在公司担任其他 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予发放薪酬;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 担任其他职务的绩效考核规定发放报酬,不再另计薪酬。
本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张文华。 审议《关于独立董事2023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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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了2023 年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对董事会议案发表事前认 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 十八条所列事项进行审议情况,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与内外部审计机 构的沟通情况,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事项。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五)、(六);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五);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九);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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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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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 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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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 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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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 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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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登记时间:2024年4月29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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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登记地点:苏州高新区鹿山路35 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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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联系方式:1、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鹿山路35 号;2、联系电话: 0512-66657251;3、传真:0512- 66657355;4、联系人:沈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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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 (一)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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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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