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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拓开源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Dec 1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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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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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4415 证券简称:恒拓开源 公告编号:2021-067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有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12 月17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恒拓开源信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武洲先生任职资格和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的情况,亦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认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牟轶先生任职资格和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的情况,亦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认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提名潘小玲女士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潘小玲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 第146 条规定的情况,亦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 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经查阅 潘小玲女士履历,发现其在航空公司、机场、航油信息化方面管理和业务经验丰 富,对公司经营发展有积极影响。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袁力 独立董事:高志勇 2021 年12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