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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希通讯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Dec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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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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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1305 证券简称:海希通讯 公告编号:2021-094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12 号),公司获准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633 万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 发新股)。

公司本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新三板精选层交易权 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价格为 21.88 元/股,初始发行 规模 1,420.00 万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 213.00 万股,合计发行 1,633.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357,300,4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25,756,836.1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31,543,563.85 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初始发行和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分别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1]第 10491 号和上会师报字[2021]第 11704 号 《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和 2021 年 12 月 6 日分批存入公司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与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累计实际投入金额(2 投入进度(%)(3=2/1
1 工业无线遥控设备生产线扩建项目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7,882.82 6.78 0.09%
2 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14,605.00 0.00 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8,304.49 2,026.57 24.40%
合计 30,792.31 2,033.35 6.60%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31,543,563.85 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 23,620,463.85 元。截至目前,公司超募资金尚未使用。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元)
1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0301210000005423 78,828,200.00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西支行 021900289810809 126,058,971.20
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8110201012301375251 56,344,900.00
4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0129000005424 44,041,158.00
合计 305,273,229.20

三、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 23,620,463.85 元的超募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 转换公司债券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事项 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超募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并承诺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 债券等高风险投资。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及相关制度的要求。该项议案内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 资回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进行,也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 费用,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 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