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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希通讯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Dec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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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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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1)第 12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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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 防 伪 编 码: 31000008202171329Q
-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被审计单位名称:
- 上会师报字 (2021) 第12138号 报 告 文 号:
-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大愚
- 注 师 编 号: 310000081973
- 签字注册会计师: 荣婷婷
- 注 师 编 号: 310000084652
- 事务所名称: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事务所电话: 021-52920000
- 事务所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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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 业务报告的法律责任主体是出具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报告防伪信息查询网址: https://zxfw.shcpa.org.cn/codeSearch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Shanghai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1)第12138号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 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为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 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 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要求编制《上海海希工业通 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发表鉴 证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和审 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 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

上令令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Shanghai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杳会计凭证、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 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符合实 情情况。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及相关格式指引等相关规定,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编制的截至 2021 年 12 月 21 日的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 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年9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上海海 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3112号), 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633.00 万股新股(含行使 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
公司本次初始发行股数为1,420 万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 发行价格为 21.88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310,696,000.00 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23,193,393.21元,募集资金净额(超 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为人民币 287,502,606.79 元。截至 2021 年 10 月 13 日, 上述募 集资金已全部到账。2021年10月14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 [2021] 第10491号)。
公司本次行使超额配售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213 万股,发行价格为 21.88 元/股, 本次超额配售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46,604,4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 超额配 售选择权行使后) 2,563,442.94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040,957.06 元。截 至 2021年12月6日,上述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资金已全部到账。2021年12月7 日,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出具了《验 资报告》(上会师报字 [2021] 第11704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
收起学
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管理制度,并与中信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西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分行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 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 工业无线遥控设备生产线扩建项目 | 78,828,200.00 | 78,828,200.00 | |
| 2 | 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46,050,000.00 | 146,050,000.00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83,044,900.00 | 83,044,900.00 |
| 合计 | 307,923,100.00 | 307,923,100.00 |
三、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25,756,836.15 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 使后), 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19,651,522.00 元已在募集资金中扣除, 截至 2021 年12月21止,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458,144.33元,本次 拟置换 458,144.33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變
| 预先使用自筹资金 | ||||
|---|---|---|---|---|
| 序 | 发行费用金额 | 支付的发行费用金 | 拟置换 | |
| 묭 | 费用类别 | (不含税) | 额(不含税) | 金额 |
| 保荐及承销费 | 19,651,522.00 | |||
| 2 | 审计及验资费 | 3,584,905.66 | ||
| 3 | 律师费用 | 1,886,792.45 | 283,018.87 | 283,018.87 |
$\overline{2}$
|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 | ||||
|---|---|---|---|---|
| 露费用 | 330,188.68 | |||
| 5 |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 303,427.36 | 175,125.46 | 175,125.46 |
| 合计 | 25,756,836.15 | 458, 144. 33 | 458, 144. 33 |
根据《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 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说明,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则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首先置换前述先期投入的资金,然后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方案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等相关规定,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尚需经 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后方可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