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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希通讯 — AGM Information 2021
Dec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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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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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1305 证券简称:海希通讯 公告编号:2021-091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海希工业 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因疫情防控的要求,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提供健康码和行程码;对来自或曾经 旅居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需持有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会。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11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2 年 1 月 10 日 15:00—2022 年 1 月 11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 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 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 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 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 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 - - - ” 区 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 如何办理 投资者业务办理 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普通股 | 831305 | 海希通讯 | 2022年1月7日 |
-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吴轶、邢航律师。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 518 号 15 幢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从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 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 披露的《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 编号:2021-098)及《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告编号: 2021-100)。
(二)审议《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 披露的《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 (三)审议《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从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承诺管
理制度》的部分条款。
修订后的《承诺管理制度》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公 告编号:2021-101)。
- (四)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从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上披露的《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告编号:2021-103)。
(五)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从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独立董 事工作规则》的部分条款。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规则》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 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 则》(公告编号:2021-104)。
(六)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从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对外担 保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
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 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公告编号:2021-105)。
(七)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从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对外投 资融资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
修订后的《对外投资融资管理制度》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 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融 资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1-106)。
(八)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从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款。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公告编号:2021-107)。
(九)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从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 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公告编号:2021-108)。
(十)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从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 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公告编号:2021-109)。
(十一)审议《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从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累积投 票制度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款。
修订后的《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 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 度实施细则》(公告编号:2021-110)。
(十二)审议《关于修订<利润分配制度>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从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利润分 配制度》的部分条款。
修订后的《利润分配制度》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公 告编号:2021-111)。
(十三)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从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 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公告编号:2021-112)。
(十四)审议《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从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
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1-113)。
- (十五)审议《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从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投资者 关系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
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 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制度》(公告编号:2021-115)。
- (十六)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从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上披露的《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告编号:2021-119)。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十二);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 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
证原件及复印件;(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4)法人股东 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 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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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11 日下午 13:00-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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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登记地点:上海松江区莘砖公路 518 号 15 幢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郑晓宇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 518 号 15 幢; 电话:021-54902525;传真:021-54902626
-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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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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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