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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合科技 — M&A Activity 2023
Nov 20,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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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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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72392
证券简称:佳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125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 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 购买昆山市苏裕纸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立盛包装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26%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以下简称《重组指引》)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重组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56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充分了解本次交易有关评估事项后,就本 次交易中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 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发表如下意见: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聘请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评估”)作为本次交易的 评估机构,承担本次交易的评估工作。评估机构具有法定资格,评估机构及其经 办评估师与公司、标的公司之间除本次交易正常业务往来之外,不存在其他关联 关系,也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或可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 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在评估报告中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 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标的 资产的定价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采用了收益法、资产基础法对标的资产 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用收益法得到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本次资产 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 客观、公证、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 对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评估 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四、评估定价公允性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为标的公司26.00%股权。天源评估以2023 年5 月31 日为基准日对标的公司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立盛包装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天源 评报字〔2023〕第0685 号)。本次评估采用了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并 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收益法下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股 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16,721.15 万元,评估价值为18,023.00 万元,评估增 值1,301.85 万元,增值率为7.79%。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 的资产范围一致。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 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评估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 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
基于上述评估结果,经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协商谈判,越南立盛26.00%股 权的交易价格为4,498.00 万元。
本次交易的最终作价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作为参考,并经公 司与交易对方基于标的公司历史业绩、未来发展规划、跨国收购等多项因素协商
确定,定价过程经过了充分的市场博弈,交易价格合理,未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中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 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备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 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特此说明。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11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