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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洁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5

Sep 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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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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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1370 证券简称:新安洁 公告编号:2025-085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和主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范围内的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权、责、利相匹配原则;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相结合原则;

(四)短期利益与长期激励相结合原则;

(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 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

第五条 公司人事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 薪酬标准及支付方式

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

1、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或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办法领 取薪酬;与其所承担的董事职责或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担任的职务相匹配, 具体薪酬标准及考核方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议或制定方案,股东会批准。 2、职工代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 (二)独立董事:

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年或月发放,除此以外不再 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法定职权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 担。

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 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和 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扣除个人所得税、应由其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等费 用,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滥用职权等情形给公司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的,公司有权在其薪酬中扣除相应赔偿款。

第十条 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及市场平均薪酬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进行适时调整。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