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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基因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Nov 1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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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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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7344 证券简称:三元基因 公告编号:2021-067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

  •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程永庆

6 .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77,899,0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9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 人,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3 人,董事印小明、程十庆、陈汉文

和范保群因公务出差缺席;

  •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 议案内容

  • 1、《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1.1 选举程永庆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提名程永庆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程永庆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以及相关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的规定。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 1.2 选举程十庆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提名程十庆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程十庆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以及相关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的规定。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 1.3 选举晏征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提名晏征宇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晏征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以及相关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的规定。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 1.4 选举刘金毅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提名刘金毅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刘金毅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以及相关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的规定。

  •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 1.5 选举杨大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提名杨大军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杨大军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以及相关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的规定。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 2、《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 2.1 选举陈汉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提名陈汉文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陈汉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以及相关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的规定。

  •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 2.2 选举范保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提名范保群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范保群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试行)》以及相关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的规定。

  •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 3、《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 3.1 选举许大海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应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现提名许大海为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许大海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 行)》以及相关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的规定。

  •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 3.2 选举余军阳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应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现提名余军阳为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余军阳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以及相关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的规定。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2.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是否当选
1.1 选举程永庆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77,899,091 100.00% 当选
1.2 选举程十庆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77,899,091 100.00% 当选
1.3 选举晏征宇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77,899,091 100.00% 当选
1.4 选举刘金毅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77,899,091 100.00% 当选
1.5 选举杨大军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77,899,091 100.00% 当选

3.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是否当选
2.1 选举陈汉文为公司 77,899,091 100.00% 当选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2.2 选举范保群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77,899,091 100.00% 当选

4.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是否当选
3.1 选举许大海为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77,899,091 100.00% 当选
3.2 选举余军阳为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77,899,091 100.00% 当选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议案
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是否当选
1.1 选举程永庆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52,855 0.07% 当选
1.2 选举程十庆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52,855 0.07% 当选
1.3 选举晏征宇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52,855 0.07% 当选
1.4 选举刘金毅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52,855 0.07% 当选
1.5 选举杨大军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52,855 0.07% 当选
2.1 选举陈汉文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52,855 0.07% 当选
2.2 选举范保群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52,855 0.07% 当选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姜红伟 王丽晶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列席)人员的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 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程永庆 董事 任职 2021年11
月16日
2021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程十庆 董事 任职 2021年11
月16日
2021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晏征宇 董事 任职 2021年11
月16日
2021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刘金毅 董事 任职 2021年11
月16日
2021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杨大军 董事 任职 2021年11
月16日
2021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陈汉文 独立
董事
任职 2021年11
月16日
2021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范保群 独立
董事
任职 2021年11
月16日
2021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许大海 监事 任职 2021年11
月16日
2021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余军阳 监事 任职 2021年11
月16日
2021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11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