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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太照明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3
Feb 1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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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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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73339 证券简称:恒太照明 公告编号:2023-022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3 月3 日15: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 年3 月2 日15:00—2023 年3 月3 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 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 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 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 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 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 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 热线电话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普通股 | 873339 | 恒太照明 | 2023 年2 月2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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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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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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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为完善公司激励机制,促进公司 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 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2 月1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发布的《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 编号:2023-018)。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的议案》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修 改或终止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 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决定是否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4)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设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及其相关手续;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6)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7)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停牌的,决定回购顺延相关事项;
(8)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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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登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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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账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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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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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书、股东账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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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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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 东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 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 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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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登记时间:2023 年3 月2 日上午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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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登记地点: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1、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复兴东路 18 号;2、董事会秘书:夏卫军;3、联系电话:0513-80290019;4、传真: 0513-68223338;5、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 (二)会议费用: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费和餐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