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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鸽科技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Apr 2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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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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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 11 月 17 日做出《关于同意无锡灵 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3】2599 号),同意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 鸽科技”或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 发行价格为 5.60 元/股,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1,500.00 万股 (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股份),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84,000,000.00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4,826,886.79 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173,113.21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12 日,上述募集资 金已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由其出具了《验 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5606 号)。
上述募集资金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申万宏源证券”或“保荐机构”)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将扣除应支付的保荐承 销费用(不含税)后的余额 76,924,528.28 元汇入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无锡梁溪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20000042037400137499916 的银行账户内。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 选择权已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实施完毕。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收到超额 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 2,250,000.00 股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 12,600,000.00 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12,599,787.74 元。截至 2024 年 1 月 18 日,上
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由其出 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0030 号)。
上述募集资金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将募集资金总 额 12,600,000.00 元汇入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溪支行开立的账 号为 20000042037400137499916 的银行账户内。
由此公司发行总股数系 17,250,000 股,发行后的总股本增至 104,785,645 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6.46%。公司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 为 96,6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14,827,099.05 元,募集资 金净额为 81,772,900.95 元。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严 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灵鸽科技募集资金账户已累计使用 49,953,395.05 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14,827,099.05 元,投入 募投项目使用 35,126,296.00 元。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130,058.03 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金额为 207,916.67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35,984,579.65 元,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 未到期的余额为 11,000,000.00 元,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 46,984,579.65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 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监管指引的规定和要求,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于 2024 年 1 月 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 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履行募集资金使用 分级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2023 年
12 月 4 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4 年 7 月 31 日,为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增资的形式转入募投项目 的实施主体无锡灵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鸽能源”)。按照募集资 金的用途,拟向灵鸽能源增资 7,000.00 万元,用于“物料处理成套装备制造基 地建设项目二期”募投项目。公司连同灵鸽能源、申万宏源证券和存放募集资 金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 式 |
|---|---|---|---|---|
| 无锡灵鸽 机械科技 股份有限 公司 |
北京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无锡 梁溪支行 |
20000042037400137499916 | 894,075.26 | 活期 |
| 无锡灵鸽 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无锡分行 |
39920180800115885 | 35,090,504.39 | 活期 |
| 合计 | 35,984,579.65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2024 年度募投项目投入情况请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4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712,948.10 元置换预先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出具了《无锡灵 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0248 号);申万宏源证券发表了核查 意见。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募集资金发行费用3,712,735.84 元(不含增值税) 已于2024 年3 月31 日完成置换。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 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 (万元) |
委托理财起始 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 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 率 |
|---|---|---|---|---|---|---|---|
| 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2024 年挂钩 汇率对公结 构性存款定 制第九期产 品352 |
2,000 | 2024 年9 月23 日 |
2024 年10 月23 日 |
保本浮动收 益 |
1.5%-2.25% |
| 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2024 年挂钩 汇率对公结 构性存款定 制第九期产 品343 |
3,000 | 2024 年9 月23 日 |
2024 年12 月23 日 |
保本浮动收 益 |
1.5%-2.25% |
| 广发证券股份 | 券商理财产品 | 广发证券收 | 1,100 | 2024 年12 月18 | 2025 年6 月18 | 保本浮动收 | 0.1%-3.22% |
| 有限公司 | 益凭证“ 收 益保4 号” |
日 | 日 | 益 | ||||
|---|---|---|---|---|---|---|---|---|
公司于 2024 年8 月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 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6)。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未超过7,000.00 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投资产品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 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要求,历次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均符合相关规定,并及时做好披露工作。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更加合理、审慎、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拟根据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实际情 况,对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177.29 万元,其中:“物料处理成套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二期”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7,000.00 万元,“研发及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 1,177.29 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灵鸽科技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 监会公告〔2022〕15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备查文件
- 1、《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出具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灵鸽机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 的募集资金) |
81,772,900.95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5,126,296.00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5,126,296.00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用 途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
本报告期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 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
| 物料处理成 套装备制造 基地建设项 目二期 |
否 | 70,000,000.00 | 35,126,296.00 | 35,126,296.00 | 50.18% | 2025 年12 月 |
不适用 | 否 |
| 研发及展示 中心建设项 |
否 | 11,772,900.95 | 0.00 | 0.00 | 0.00% | 2025 年12 | 不适用 | 否 |
| 目 | 月 | |||||||
|---|---|---|---|---|---|---|---|---|
| 合计 | - | 81,772,900.95 | 35,126,296.00 | 35,126,296.00 | 42.96%-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 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 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 金用途)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3,712,948.10元置换预先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 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 于2024年3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3月20日出具了《无锡灵鸽机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鉴证报告》(信 |
| 会师报字【2024】第ZA10248号);申万宏源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以自筹资金预先支 付的募集资金发行费用3,712,735.84 元(不含增值税)已于2024 年3 月31 日完成置 换。 |
|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 额度 |
不适用 |
|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 不适用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 额度 |
详见本报告“三、(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 品的余额 |
11,000,000.00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 款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