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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能源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Dec 2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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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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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6239 证券简称:长虹能源 公告编号:2021-091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职
工代表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长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莫文伟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1 年 12 月 20 日起生效。上 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监事会主席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汤宇峰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1 年 12 月 20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1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蒋萍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1 年 12 月 20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审议并通过:
聘任郭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1 年 12 月 20 日起生效。上述 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816,456 股,占公司股本的 1.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沈云岸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1 年 12 月 20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8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2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王胜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1 年 12 月 20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97,086 股,占公司股本的 0.2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曾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1 年 12 月 20 日起生效。上 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07,191 股,占公司股本的 0.2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冯正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1 年 12 月 20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欧志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1 年 12 月 20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五)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欧志春,男, 1980 年生,汉族,入党积极分子,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2001 年 7 月至 2016 年 5 月,历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 理、秘书、融资并购项目经理、董事会业务主管等职务;2016 年 6 月至 2020 年 9 月, 任四川虹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2020 年 10 月至 2021 年 2 月,任四川 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思想实验室高级专家;2021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投资总监。
蒋萍,女,1991 年生,汉族,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2015 年至今历任公司运营发展管理本部证券事务主管、综合管理主管等职务,现 任公司综合管理部副部长。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 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
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 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中,总经理、副总经理 及财务负责人均为原高级管理人员续聘,根据公司相关安排,公司聘请欧志春先生为 公司董事会秘书、原董事会秘书钟帆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并兼任核心子公司长虹 三杰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本次董事会换届相关人员任命总体平稳且公司与核 心子公司长虹三杰新能源有限公司人员交叉任职、深度融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将对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产生积极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董事长选举程序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选举或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 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经对上述人员履历等资料的认真核查,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具备担任相关职务的资格和能力。
综上,我们同意选举莫文伟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聘任郭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 任王胜兵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曾涛先生、冯正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 任沈云岸先生为财务总监,聘任欧志春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四、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