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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德石英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1

Nov 1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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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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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1-117

证券代码:835179 证券简称:凯德石英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监事,包括股东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

公告编号:2021-117

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 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 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考核; 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 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进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

第六条 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董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 任确定薪酬标准。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监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 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不享受津贴或福利待遇。不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不享受津贴或福利待遇。

第七条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

第八条 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按《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董事会秘 书和财务负责人)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终奖励组成。计算公式为:年度薪酬= 基本薪酬+年终奖励。

(一)基本薪酬标准:主要依据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 定。

(二)年终奖励: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确定。考核 周期为年度考核,最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公告编号:2021-117

第十条 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年终奖励根据年终 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 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 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公司不予发放年终奖励或津贴:

(一)被证券主管机关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 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 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 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第十七条 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

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公告编号:2021-117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因故请事假、病假、工伤假以及在职 学习期间的薪资与福利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没有规定或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批准后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施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11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