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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德石英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Apr 2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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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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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5179 证券简称:凯德石英 公告编号:2022-057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德石英”或“公司”) 于 2022 年4 月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 年1 月27 日出具《关于同意北京凯德石 英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245 号)。公司本次发行新股1500 万股,发行价格20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30,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047.31 万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952.69 万元。2022 年2 月24 日,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 验字[2022]100Z0002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 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 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与天风证券、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 3,047.31 元。截至 2022 年3 月31 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 269.95 万元,本次拟置换269.9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费用类别 | 发行费用总额 | 预先使用自筹资 金支付 的发行 费用总额 |
拟置换金额 |
| 1 | 保荐及承销费用 | 2,264.15 | 64.15 | 64.15 |
| 2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422.64 | 111.32 | 111.32 |
| 3 | 律师费用 | 358.49 | 94.34 | 94.34 |
| 4 |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 | 2.03 | 0.14 | 0.14 |
| 合计 | 3,047.31 | 269.95 | 269.95 |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2 年4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 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 ,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 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 不存 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监事会同 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 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4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