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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al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Mar 2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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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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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24 仁寶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6/03/28 發言時間 15:10:48
發言人 呂清雄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978588
主旨 代間接持股100%之轉投資公司仁寶信息技術(昆山)有限公司 公告取得樂視致新電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股權
符合條款 20 事實發生日 106/03/28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樂視致新電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股權
2.事實發生日:106/3/28~106/3/28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總金額: 新台幣3,089,100仟元 (人民幣 700,000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參與現金增資取得股權;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非關係人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現金增資; 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會計師價格合理性意見書;董事會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新台幣3,089,100仟元;2.1507%;無
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6.5%;2.9%; 新台幣 16,516,929仟元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長期投資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7.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6 年3 月28日
18.監察人承認日期:
不適用
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0.其他敘明事項:
1.本交易的交割先決條件:(1)樂視致新及樂視網無重大不利變動,
(2)其他認購樂視致新增資之投資人無重大違約情事,
(3)樂視致新股東會決議通過增資,
(4)其他與本交易相關之文件業已簽署,且相關之簽約方有依約履行,
(5)樂視致新及相關股東之聲明保證真實正確,且相關交易文件無重大違約情事,
及(6)無政府指令或法律禁止或限制此項投資之進行或相關交易文件之履行。
2.本投資案將於2017年6月21日(或雙方合意之其他日期)之前完成交割。
3.樂視致新承諾應於2019年12月31日前,將樂視致新的股權重組進入上市公司
而向中國證監會申報。
4.仁寶集團與樂視集團建立戰略合作關係,雙方作為信息技術、電視影音、
手機、互聯網、智慧雲、智能硬件領域的優先合作夥伴。
5.關於本投資實行後相關簽約方間之權利義務細節,遵循相關簽約方間之
保密條款辦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