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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light Cloud Tech Ltd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24

Sep 1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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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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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卡莱特
保荐代表人姓名:卞 韧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坚柯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
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项 目 工作内容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2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收入/业绩稳定性。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2024年1-6月,卡莱特营业收入为
26,157.38万元,同比下降25.92%;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81.59万
元,同比下降81.77%;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561.30万元,同比下降130.59%。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持续关注卡莱特后续收入、业绩变化情
况。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不适用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不适用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8.收购、出售资产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不适用
关于持股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不适用
稳定股价的承诺 不适用
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或赔
偿的承诺
不适用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不适用
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不适用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不适用
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
不适用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不适用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不适用
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事项的
承诺
不适用
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不适用
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 不适用
关于股权激励相关承诺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卡莱特原保荐代表人杨光因个人工作
变动原因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
保荐代表人,其后续工作由卞韧接替,
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
日,中金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
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1月9日,中金公司收到中
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2024]10号),因中金公司作
为某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履职尽责
不到位,中国证监会对中金公司采取出
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2024年1月22日,中金公司收到中
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中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
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0号),因
某资产证券化专项计划管理工作相关
问题,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对中金公
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3、2024年4月26日,中金公司收到中
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中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
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77
号),因中金公司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
的人员开展相关证券业务、员工曾存在
买卖股票等行为,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
局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
监管措施。
4、2024年4月30日,中金公司收到中
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中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增
加合规检查次数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2024]97号),因中金公司在自营和
投顾业务、场外期权业务、子公司业务
和投资行为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中国
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中金公司采取责
令增加合规检查次数的行政监管措施。
5、2024年5月10日,中金公司收到中
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中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
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117
报告事项 说明
号),因中金公司在资产管理业务方面
存在问题,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中
金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金公司就前述监
管措施已经积极推进了相关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 人:

卞 韧 张坚柯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