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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light Cloud Tech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Nov 1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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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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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91
证券简称:卡莱特
公告编号:2025-077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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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期权简称:卡莱JL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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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票期权代码:036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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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180.0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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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297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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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期:2025 年 11 月 18 日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5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5 年 10 月 15 日,以 68.57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29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80.00 万股股票期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 则的规定,公司完成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 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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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授权日:2025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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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及/或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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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权价格:每股 68.57 元。
(四)授予数量: 180.00 万股。
(五)授予人数:297 人,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股票 期权数量 (份) |
占授予股 票期权总 量比例 |
占本激励计 划公告时总 股本的比例 |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1 | 黄孟怀 | 董事、副总 经理 |
40,000 | 2.22% | 0.04% |
| 2 | 汪安春 | 副总经理 | 40,000 | 2.22% | 0.04% |
| 3 | 刘锐 |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
20,000 | 1.11% | 0.02% |
| 4 | 劳雁娥 | 财务总监 | 20,000 | 1.11% | 0.02% |
| 5 | 刘芫华 | 副总经理 | 10,000 | 0.56% | 0.01% |
| 小计 | 130,000 | 7.22% | 0.14% | ||
| 二、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 激励的其他人员(292 人) |
1,670,000 | 92.78% | 1.76% | ||
| 合计 | 1,800,000 | 100.00% | 1.89%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总额 的 20%。
2、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在股票期权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 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该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 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六)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 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七)等待期:股票期权授权完成登记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 段,分别为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授权日与可行 权日之间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 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八)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 行权安排 | 行权时间 | 可行权比例 |
|---|---|---|
| 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 | 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 |
40% |
| 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 | 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 | 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 |
30% |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 情形增加的权益同时受行权条件约束,且行权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 债务等,若届时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同样不得行权。
在上述约定期间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 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 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 销。
(九)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 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行权,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对各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A)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确定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行权期 | 考核年度 | 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A) (万元) |
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A) (万元) |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 第一个行权期 | 2025 | 73,931.39 | 64,288.16 |
|---|---|---|---|
| 第二个行权期 | 2026 | 86,789.02 | 77,145.80 |
| 第三个行权期 | 2027 | 102,861.06 | 86,789.02 |
|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 |
| 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 A≥Am | X1=100% | |
| An≤A<Am | X1=60% | ||
| A<An | X1=0% |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照 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评价结 果划分为三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 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如下所示:
| 考核结果 | 绩效考核结果为A的 持有人 |
绩效考核结果为B的 持有人 |
绩效考核结果为C 及以下的持有人 |
|---|---|---|---|
|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 100% | 80% | 0% |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数量 个人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 数量×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 权益,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激励对象经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 层面绩效考核后,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数量以四舍五入取整数。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执行。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 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 年 9 月 20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期间,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2025 年 9 月 30 日, 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 示情况说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根据 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5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 2025 年 10 月 15 日为授予日,以 68.57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 的 297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180.00 万份股票期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 了相关核查意见。
三、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 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和公司股东会的
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 司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308 人调整为 297 人,同时前述 11 名激励对象自愿全 部放弃认购的股票期权将分配给本激励计划的其他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 的股票期权总份额保持不变。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授予登记的激励 对象、股票期权数量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
四、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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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期权简称:卡莱JL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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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票期权代码:036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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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180.0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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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297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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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期:2025 年 11 月 18 日
6、授予股票期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股票 期权数量 (份) |
占授予股 票期权总 量比例 |
占本激励计 划公告时总 股本的比例 |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1 | 黄孟怀 | 董事、副总 经理 |
40,000 | 2.22% | 0.04% |
| 2 | 汪安春 | 副总经理 | 40,000 | 2.22% | 0.04% |
| 3 | 刘锐 |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
20,000 | 1.11% | 0.02% |
| 4 | 劳雁娥 | 财务总监 | 20,000 | 1.11% | 0.02% |
| 5 | 刘芫华 | 副总经理 | 10,000 | 0.56% | 0.01% |
| 小计 | 130,000 | 7.22% | 0.14% | ||
| 二、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 激励的其他人员(292 人) |
1,670,000 | 92.78% | 1.76% |
合计 1,800,000 100.00% 1.89%
五、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可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 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 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 标。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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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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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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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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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8 日